8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其中,这些论述为如何促进共同富裕指明方向。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

“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

……

人人参与,人人享有,共同富裕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幸福生活。关于“共同富裕”的含义,习近平曾多次强调——

“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

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一系列顶层设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在,先富带动后富更加可行,条件也更加充分。”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

张连起表示,我们应意识到当前从全面小康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面临着“三多”:“一是人数多,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二是内容多,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等方面都要富裕起来;三是步骤多,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如何切实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

围绕“低收入人群”“中等收入群体”“高收入人群”——

“提低”要发力,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扩中”要聚焦,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调高”有实招,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正如会议所指出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应健全低收入群体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做大蛋糕’的同时要‘切好蛋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扩展居民收入和财富上升的渠道和空间。”张连起谈到。

此次会议上,还提出四个“鼓励”——“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共同富裕不是‘养懒人’。既要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也要鼓励人们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张连起解释说。

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

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习近平曾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在媒体公开发布。

在浙江,改革创新意识深入人心,村庄抱团融合发展模式逐步推广,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正在缩小。浙江正在以新视角新高度谋划推进突破性改革。

会议还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要理解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张连起解释说,“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突出再分配机制的中国特色,做到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统一。”

乘势而上,不懈探索。共同富裕,民之所盼。正如此次会议所强调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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