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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工作经验介绍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是,现任。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够有机会在这里向大家报告自己在案例编写上的一些经验和体会。一篇优秀的案例离不开好的案件素材,这是案例编写的根基。因此,我报告的重点在于从一名一线审判人员的视角,谈谈自己在案例发现和培育方面的认识。首先,谈谈在案例发掘方面的感受编写案例,第一步应是仔细甄别素材,从整体上把握哪些案件适宜编写案例,哪些案例不适宜编写。在这方面,应细细揣摩与案例工作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如最高院的指导案例、北京高院的参阅案例、以及我院新近出台的精品案例选编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这些规范性文件都针对案例编写条件作出了详细指引。例如,对于有一定社会影

2、响力、对统一法律适用和良好社会导向有示范意义、可能多发的新类型案件,以及适用新法规的案件应着重把握;对于在申诉、申请再审过程中、仅涉及事实问题而不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则不宜编写。除此之外,我认为对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或存在信访风险,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案件也不宜作为案例编写的素材。其次,需要培养广阔的视野和积极的心态。法官是司法工作者,同时也是社会工作者,审判工作也不能无视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和变化,因此我们需要紧密关注和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社会的热点问题,并且对审判工作所涉及相关领域的运行模式和交易习惯具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能够有能力及时发现好的编

3、写素材。同时,对于并非自己承办的案件,例如合议庭其他成员所承办的案件,也应积极参与,养成“在合议寻找灵感,在争论中吸收营养”的习惯,而不仅仅是被动的合议。再者,需要保持发掘素材的敏锐性,而不应将目光仅仅局限于当事人所争议的问题。例如,我们合议庭遇到一起欠款纠纷,原告与被告签订还款协议后,被告未按期还款,原告遂依据还款协议起诉被告要求还款。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争议也不大,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发现欠款的基础法律关系在于双方之前曾签署的对赌协议。被告未能实现对赌协议所约定的业绩目标,所以才产生了上述的还款协议。虽然对赌关系不是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但却涉及债权的合法性问题,法院应当主动审查。并且,对赌

4、协议属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新生事物,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具有研究和探讨的价值。接下来,谈谈在案例培育方面的感受在发现适宜编写案例的案件后,进行案例培育是很重要的一环。我认为,好的案例,应从开庭前、庭审中以及庭后裁判文书撰写三个环节着手,尽力做好案例的培育工作。在庭前准备阶段,应注意做好阅卷工作,并制作阅卷笔录、拟定审理提纲;审查案件的管辖权、主体、协议效力、法律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以确定案件的框架;并把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同时尝试进一步了解相关领域的运行模式和交易习惯等行业背景资料。在开庭审理阶段,应注意规范庭审程序,并采用要件审理的思路,从当事人的请求权基础着手,分析权利的构成要件,并

5、结合双方的诉辩意见确定案件的审理思路和审查要点。以一个股东知情权案件为例,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被告则以原告查账具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拒绝查账,故原告起诉要求行使知情权。我们在该案的庭审过程中,首先厘清了原告的请求权基础,确定了审理该案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34条;其次,确定被告的抗辩权基础,确定其抗辩的法律依据同样是公司法第34条;然后,分拆公司法第34条的构成要件,根据第34条第1款,要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即查阅主体是公司的股东,而根据第2款,要求查阅会计账簿时,构成要件则包括主体条件、前置条件和正当目的性条件;在此基础上

6、,归纳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并确定了审理的重点和方向,从而对案件作出清晰的梳理,为撰写裁判文书、编写案例分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庭后的合议和裁判文书制作阶段,应严格合议程序,保证每一名合议庭成员都能够充分阅卷。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案件,更应做到反复合议,集众人智慧,查遗补漏。在确保裁判结论正确性的基础上,做到裁判文书说理充分,论证全面,避免出现因裁判理由过于简单、有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在裁判文书中没有提及,或说理不充分而浪费案例素材的情况。最后,我再谈谈案例编写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案例的编写上,不仅需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还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密的逻辑思维。对此,需要

7、我们在实践与学习过程中不断的积累和提高,在此不再过多的解释。下面仅就自己在案例编写时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来与大家探讨:第一,有些案件以调解、撤诉、裁定驳回起诉为结案方式,写成案例往往觉得不如正式裁判的案件具有说服力。然而,这些案件有时在审理过程中也会发现许多具有深入探讨价值的法律问题,却往往由于不符合案例形式的要求而错过了编写的机会。对此,能否采取一些变通的形式,比如允许仅就上述案件审理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编写案例,这样既回避了形式上的不足,又不会因错失好的法律问题而感到可惜。第二,对于某些现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或仅作了原则性规定的问题,有时最高法院或者高级法院已经有了初步的意见,但

8、这些意见往往体现在讨论稿或领导的会议讲话中,对于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来说,却难以知悉上述意见。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进而也会影响案例的编写工作。对此,能否将相关的讨论稿、会议精神在法院内部进行及时的传递,以保证案例编写人员能够获得充足的信息,并使案例编写能够更贴近上级法院选择的标准。第三,能够洞悉或发现优秀案例素材的同志,往往都是在一线审判中业务量较大的骨干。这些同志在编写案例的同时,往往还要承担业务庭室内部的调研、信息、宣传、政治活动等工作,从而造成在时间上和精力上的严重冲突,这也是影响案例编写质效的一个重要因素。以上是我在案例工作方面的一些体会和困惑,欢迎大家多多批评指导!谢谢大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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