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

引进对象:教育教学能力强或具有丰富教育管理经验,有民办学校工作经历的优秀中青年中学教师。

排除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宜引进的。

引进民办优质学校经验材料_民办学校人才引进_引进优质民办教育的利弊

引进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具备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优质民办学校教学一线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在教育教学领域里具有较高的造诣或取得突出成绩。

相关待遇

1.被引进人员安排在城区或指定的中学从教任职,根据个人特长任命为学科领衔人或校级非主要领导职务。

2.引进人才实行聘任制,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实行协议工资,原则上不低于被引进前所在学校的工资水平。

3.引进对象符合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的,同时享受相关待遇: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依条件可享受不少于13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0元;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育人才,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名校长或学科带头人,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博士研究生,可依条件享受不少于11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0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育人才,“双一流”大学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依条件享受不少于9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福建师范大学等省级一流大学建设师范类院校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符合我县急需紧缺学科的“双一流”大学满足职位条件非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依条件享受县内首次购房一次性补贴15万元,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符合我县急需紧缺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优质民办学校教学一线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造诣或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人才,可依条件享受县内首次购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

4.教育人才引进到我县后,经确定为特级教师、省级、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名校长或学科带头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分5年平均发放,奖励资金年终一次性发放。

5.教育人才引进后,享受《东山县重点领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东委发〔2019〕10号)所规定的相应保障服务。

引进管理

每年根据东山县紧缺急需教育专业人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专项引进相应学段学科的优秀教师,不下达指标任务,旨在示范引领。引进人员不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人事编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经确定为引进的优秀教师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符合《东山县重点领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并享受相关待遇;合同期满,经成效评估,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

引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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