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者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请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报考推荐申请表》,并提供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科竞赛、专利授权、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供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
学院须组织专人审核申请者材料,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送参加面试通知。
4.组织面试
综合面试安排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自定,但在每批组织面试前须提前将申请者名单、组织方案、考核标准、时间安排等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学院对外公开相关内容,并及时通知参加学生。
综合面试请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杭电研通[2017]3号)有关内容执行。
5.确定报考推荐名单
经学院初审、组织面试和学校审核后,确定一志愿优质生源报考推荐名单,并通知申请者。
二、正式报考与录取
进入一志愿优质生源报考推荐名单的考生:
1.若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请按照国家当年的推免工作(一般在当年9月)程序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核合格的直接录取。
2.其他考生当年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并参加当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组织的复试,考核合格的优先录取。
三、优惠政策
1.一志愿优质生源入学后,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当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施行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奖励标准发放(仅针对全日制研究生)。
2.一志愿优质生源在读期间申请省厅级、校级研究生各类科研资助项目予以优先考虑。优先安排进入导师课题组,优先安排进入本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参与科研。
3.有条件的学院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给予优质生源配套奖励政策。
四、其他
1.各学院应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优质生源报考鼓励办法(试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杭电研通[2017]3号),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一志愿优质生源报考推荐工作。各学院负责本学院选拔结果,当申请者提出质疑时,要向学生做出必要解释。
2.各学院请严格控制一志愿优质生源数量,不能大于各专业当年招生指标数的50%。
3.各学院的选拔工作应在2017年7月3日前完成。
4.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