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大动作: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具体内容 附: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政策问答
WuYaNan2019/6/11
如何应对2019年新形势下中国西洋参行业的变化与挑战!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陈:新一轮医改大动作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将于6月15日零时正式实施,近3700所医疗机构将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基础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据了解,目前,医疗机构对患者实行耗材进价加差率收费,耗材进价500元以上的加成5%收费,500元以下的加成10%收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机构将不再收取5%和10%的加成费用,直接按采购进价收费,患者在医用耗材上的花费将会减少。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述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
“一降低”,是指降低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一提升”,是指提升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
“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疗机构医用耗材5%或10%的加成政策,按医用耗材采购进价收费;
“一采购”,是指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一改善”,是指改善医疗服务,加强综合监管。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个人负担,北京市将配套调整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分别由30万元、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25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对于在此前已超过住院封顶线的参保人员,将由医保信息系统按新政策计算医保应补报金额,6月30日前直接打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无需百姓自行申报。
也就是说,自6月15日以后,患者能够期待医用耗材、部分检验项目价格降低,同时,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将有所提升。按照测算,改革后北京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
附: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政策问答:
1.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在进一步发挥医联体作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医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近年来,我市一直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建立了越来越密切的合作关系,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受到了群众欢迎。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2019年,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作为改善医疗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重点推动。
在推进大医院与基层联动方面,将在全市建立10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基层服务点,安排医联体核心医院的专家到基层出诊,开展健康教育,并积极推进医联体内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面,将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服务,100%实现妇女儿童规范化服务;进一步增加在基层提供长处方服务的慢病病种数量,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同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家医助理等辅助岗位和人员,提升签约居民满意度。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吸引力、获得感,使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更信任、就近就医更方便。
2.本次改革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答:医疗价格改革专业性强,涉及主体众多,内容广泛。为确保方案可操作、可落地,全市7个部门进行了18月的调查研究,经北京医改协调小组讨论和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专题会审议,形成了改革方案。可以说,方案是在经过反复论证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平衡多种因素,是各个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是专业机构和临床专家广泛参与。委托北京医学会成立31个工作组,组织全市70余家医院的300多名医学专家直接参与,研提形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专家建议方案,以此作为基础方案,提高方案的专业科学性和临床可操作性。
二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打牢方案基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参考项目成本核算数据及典型医院成本调查情况,综合考虑了项目间的比价关系、调价幅度、其他省市价格、以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医保等各方接受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在专家建议方案的基础上反复推敲调整,保证方案调整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三是带量据实测算调控方案影响程度。方案初步形成后,相关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运行数据进行了多轮带量测算,确保方案实施后医疗机构可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费用总体不明显增加。
四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凝聚共识。方案形成过程中,进一步广泛听取了医疗机构、专家学者、市人大、市政协、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等相关方面意见,并先后召开7场座谈会听取医疗机构及相关方面意见,同时对部分患者进行了调查和访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方案影响进行了评估。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确保改革方案实施后医务人员受鼓励,医疗机构得发展,市民有获得。
3.本次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答:改革主要内容总体概括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具体为:
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和检验类项目特点,重点降低应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
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包含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5类项目。通过价格调整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完善专业体系,促进行业均衡发展。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目前,医疗机构收费耗材对患者实行进价加差率收费,耗材进价500元以上的加成5%收费,500元以下的加成10%收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机构将不再收取5%和10%的加成费用,直接按采购进价收费,患者在医用耗材上的花费将会减少。
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含军队所属医疗机构)范围内,组织实施心内血管支架类、人工关节类等六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部分药品联合带量采购。逐步扩大联合采购的医用耗材范围和规模,稳步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通过联合采购和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改善医疗服务加强行业监管。制定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完善绩效评价,配套医保报销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
“五个一”是一套组合拳,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调坚持改革与改善、改革与监管、改革与保障同步推进,进一步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改变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降低检查、药品的价格,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提升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理顺价格关系,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让公众有更多获得感。
4. 本次改革先行出台了哪些价格调整项目?何时实施?
答:为推进结构调整,扶持薄弱专业,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本轮改革对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政策扶持的临床平台专业和鼓励发展专业的6类项目,进行 “有升有降”的规范调整。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先行出台病理、康复、精神、中医及检验5类1600余个项目。为给执行操作各方预留充分准备时间,确保政策实施后患者的就医秩序正常平稳,5类项目规范调整后的价格于2019年6月15日实施。其他综合改革方案中涉及的有关项目和政策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分批陆续出台。
5.本次改革政策出台后,对患者个人负担有什么影响?
答:本次改革调整项目更广,但相比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影响人群要小。按照国家到2020年要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总体要求,将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检验、手术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约占现行项目八成左右。虽然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这些项目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从“五个一”,细分来看,三个“一”都是与“降费”相关。根据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考虑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患者费用基本持平,住院患者费用略有增加。但对患者个体而言,不同疾病患者费用有升有降,比如使用高值耗材较多、化验较多的病种,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则会有一定增加。对此,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细化分析,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通过医保政策结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总体上讲,短期看,改革后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但从长期看,通过压缩药品、耗材等价格空间,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广大百姓更加受益。
6.本次改革政策出台后,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有什么影响?
答:本次改革除三个“降费”之外,提升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提升的是医疗服务水平。对这部分项目价格的调整,着重体现了两个衔接:即,与国内同类型城市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衔接,与本市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从医务人员来看,本次改革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有利于规范服务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医疗机构来说,通过深化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两个补偿机制,建立更加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有利于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7.本次改革先期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答:此次改革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统一部署、在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按照改革与保障同步的原则,对此次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按照能报尽报安排,统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其中1491项均按甲类报销,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151项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个人不增加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精神类费用调整的影响,将进一步提高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
8.本次改革对改善和提升医保水平有哪些考虑?
答:目前,本市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本次改革将根据价格调整的升降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配套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保障水平,着力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同时,针对本次改革中门诊、住院费用影响较大的病种,研究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有效稳控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
9.本次改革对困难群体有什么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答: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包括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在内的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包括资助参保、基本医保报销后再给予医疗救助等。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时,本市加大了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80%,年救助总额分别达到6000元和6万元;重大疾病的救助总额可达12万。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统筹救助和医保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
10.本次改革,工伤职工报销是否受到影响?
答: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纳入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自付,工伤职工报销不会受到影响。
11.2019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改革与改善同步推进、全面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的原则,制定了《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围绕改善服务、提升质量、补短扶弱、控制费用、规范行为五大方面,提出了40项重点任务。2019年,我们将更加注重提升服务感知度,推进“一站式”服务,优化门诊预约管理,增加下午出诊医生数量,缓解就诊多集中在上午造成的看病难和交通拥堵,提升住院服务水平,使百姓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更加注重弥补服务短板,提升急诊急救服务水平,保护患者隐私,改善患者就医环境,推行院内地图导航,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百姓就医需求得到更好响应;更加注重提升医疗质量,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推进临床路径实施,强化患者安全管理,使百姓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更加注重规范服务行为,严格实施行为规范“负面清单”管理,使百姓就医更加安心放心。
12.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有何关系?
答:2017年4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本市启动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规范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优化了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构建了医疗机构新的运行补偿机制,促进了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走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坚实一步,为推动后续改革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增强了信心。
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破除医疗机构不合理的补偿机制又一次改革,加快完善医疗机构运行补偿新机制,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和就医需求。这次改革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核心,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打破原有补偿机制,在去年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有序扩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以价格杠杆引导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打好政策组合拳,将改革与改善、改革与监管、改革与保障同步推进,真正使务人员受鼓舞,百姓得实惠、行业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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