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23〕2号

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为扎实做好2023年我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紧扣提升物业服务管理的工作重心,立足中心大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推动政府监管同市场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多元共建、协商共治、成果共享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物业管理。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融入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协助社区党组织建立物业联系制度,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群众参与、自主管理、共建共享的工作模式,形成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民主协商有序的格局,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小区重大突发事件,实现各方沟通,发挥好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作用,不断寻求和形成社区管理、建设和发展的合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小区管理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同时,要积极号召物业小区内的党员参与小区的协商议事中,可根据情况在小区内组织召开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联席会,研究小区物业管理措施,听取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公示各种规定和决议,排查解决物业矛盾纠纷等。

(二)明确管理目标,提升服务质量。

(1)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服务,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与专业运营单位的协作配合,不得擅自向业主、专业运营单位收取额外费用;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合理优化停车资源,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做好绿化养护,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清运,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警示提示,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引入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2)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物业从业人员参加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物业从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特种设备、安全、卫生等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

(3)高效推动物业行业发展。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制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出台行业自律公约、从业行为规范等,开展业务培训,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三无”小区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的措施,不断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

(三)做好安全防范,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神经,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加强对电梯设备安全排查检查工作,严禁小区电梯“无证”或“带病"运转,对发现存在电梯安全问题的要及时处理,杜绝电梯困人的情况发生。加强极端天气防范措施,做好物业小区外墙及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做好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快速处置防范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

(2)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各物业小区的维稳防范工作,对存在可能发生大规模停水停电问题的小区要及时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做好涉及物业管理小区领域的各类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发生大规模信访事件。

(四)加强督导考评,督促改善服务。

(1)制定计划做好年度考评工作。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制定年度考评管理计划,结合年度创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开展,做好辖区内“文明小区”评测工作,推选出辖区内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小区,为推选自治区“美好家园”小区做好准备。

(2)全面覆盖物业小区考评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年度制定的考评计划,年度内对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完成考评工作,并将督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整改,对督查考评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要坚决开展执法。结合日常考评结果在年末按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不高于15%的比例推选出一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全市通报表扬。

(3)贯彻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管理。按照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督查考评结果,灵活运用广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进行信用管理,不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改善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及时做好工作部署,紧盯问题焦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要定期召开物业联席会议,讨论、协商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办)沟通,制定物业小区考核管理办法,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向街道反馈运作情况以及检查和考核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住建局成立督导组,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随机走访等形式,及时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调研走访,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通报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