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刘淑娟
本期看点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增强斗争本领,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训练,深化纪检监察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练就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河南省纪委监委持续组织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为标准,紧盯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案件质量评查六要素,坚持问题导向,复盘案件办理全流程,找准提升案件质量的“靶心”;坚持边评边训,以评促学、以评促干,推动案件质量、办案能力“双提升”;严格整改落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着力构筑“铁案”工程。
“请问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后向你单位反馈的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完毕?”6月29日,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第一审理组来到开封市纪委监委,当面听取评查整改情况。
在此前开展的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办理的324件自办案件、75件申诉复查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评查了开封市纪委监委14件自办案件、5件申诉复查案件,反馈程序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宋剑向第一审理组介绍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近年来,河南省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建立健全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格局,推动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评查范围和案件种类“全覆盖”
“评查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比如这个案卷内,最初没有被审查调查人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任职文件,导致案件审理部门未发现被审查调查人任某单位党支部书记这一事实。”“由于主体身份材料不全,没有调取与违纪违法行为有关的任职文件及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导致处分不当。”在河南省纪委监委今年组织的全省案件质量评查现场,第一评查组的成员围绕案卷“主体身份材料”展开讨论。
作为对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活动,案件质量评查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
将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准评查工作定位,坚守评查工作原则,推动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继2019年、2020年分别组织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以来,今年2月,河南省纪委监委再次组织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各省辖市案件审理人才库、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60名审理人员成立4个评查组,开展阅卷评分、统计汇总、探讨交流等工作。
“此次案件评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查找和纠正‘证据链不完整、定性不准确、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杜道泉介绍,在评查准备阶段,案件审理室查摆梳理常见问题、制定评分细则,将自办案件评查标准明确为5个方面18项,申诉复查案件评查标准细化为7个方面29项,建立具体、科学的评价体系,确保评查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本次评查,抽查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以来审结案件、2018年以来办结申诉复查案件,不仅涵盖市县纪委监委案件,还包括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案件;不仅有违纪违法案件,还有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共评查案件399件、卷宗3608册,实现评查范围和案件种类“全覆盖”。评查发现程序手续类、管理文书等方面问题占半数以上。
“通过评查可以发现,市县纪委监委与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但也有不同特点。因此,我们分别制发了对市县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确保问题找得准、点得实。”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本地工作情况,全省各市县纪委监委也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为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郑州市纪委监委邀请部分审查调查业务骨干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与审理人员一起审阅卷宗、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河南省漯河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评查标准,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共性问题,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图为近日,该市案件质量评查组讨论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尤亚辉 摄
在漯河,该市纪委监委除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外,还向下延伸一级,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案件纳入评查范围。
为着力发现和解决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安阳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坚持做到评查对象、案件类型、审理职能、“双重审理”等“四个全覆盖”,全面掌握本地案件质量整体情况。
坚持边评边训,实现案件质量、办案能力“双提升”
在第三评查组内交流时,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二级主任科员李源提到一个共性问题:“部分案件办理时存在违纪违法事实材料与被审查调查人的见面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比如,这个案卷中显示,违反组织纪律事实未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该组成员、洛阳市纪委监委审理干部牛得地说。
该组成员、新乡县纪委监委审理干部连练同样指出一个问题:“案卷中后来增加了违反廉洁纪律的事实,却没有重新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核对。”
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王永初进行指导:“当违纪违法事实认定发生实质性变化,或者作出不利于被审查调查人的内容调整时,审查调查组应按规定与被审查调查人重新见面。”
在评查中,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梳理分析案件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根据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精神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和指导教学,推动评查组比学赶超,通过思想碰撞共同提升。
以评代训、以训促学。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评查组采取讲解学、阅卷学、交流学的方式复盘案件,以评查带动学规范、学业务、学先进,深化办案先进经验学习,让评查要求入脑入心,规范要求及时落实。
评查工作开始前,河南省纪委监委组织参加评查的60名同志进行全员培训,对评查标准、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全面讲解案件质量问题梳理归类方法、评查数据统计口径标准等。评查过程中,采取边评查案件、边调研分析、边培训讲解、边总结提升的工作模式,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指导。
通过查阅卷宗、互评互查,各省辖市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仅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也学习借鉴其他省辖市、派驻机构好的经验做法,反思自身不足,取长补短。对评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日常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评查组展开现场研讨,把评查变成实战实训、交流互学的平台。
“与其说评查是找问题、挑毛病,不如说是一次全市案件质量大交流。”参加评查后,叶县纪委监委审理干部蔡雁飞感触颇深,“通过集中阅卷、记录问题、小组讨论等,我学到了很多经验。”
严格整改落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
案件质量评查不能“一评了之”,通过评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才能达到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河南省纪委监委将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作为评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预防再犯作为工作目标,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
既指出“病症”,又开出“药方”,评查结束后,该省纪委监委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逐单位逐案反馈,督促各单位逐案整改。该省纪委监委要求,能立即纠正的问题立行立改,需堵塞漏洞的要建章立制,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将整改纳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整改落实总体台账,督促指导落实。
6月26日至30日,河南省纪委监委派出3个案件审理组,分赴各省辖市开展调研督导,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现场查阅卷宗资料等方式,对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督导发现,全省各地各单位对能立行立改的案件质量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正在着手开展建章立制等工作。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将省纪委监委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提高办案能力和质效的抓手,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进一步规范文书、规范程序、规范机制。
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针对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建立提醒制度,对各案件组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对30家厅属单位纪检机构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评查,推动“问题清单”变“成绩清单”。
南阳市纪委监委将省纪委监委反馈的案件质量问题通报全市,点明办案单位、问题数量、问题表现,并纳入教育整顿整改落实总体台账,组织案件承办部门和审理部门共同逐项整改、对账销号。
“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不是让各部门‘各扫门前雪’,而是攥指成拳,齐抓共管整改工作。”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将各单位问题清单分别通报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由其加强对联系地区和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
整改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案件本身,还要举一反三,整改案件办理中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
焦作市纪委监委出台“一案一总结”工作实施办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经法院判决后,组织法院、检察院、监委各阶段承办人复盘案件办理情况,通过对比起诉建议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改进和提升。周口市针对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作了《审查调查自查对照表》《案件审理自查对照表》《申诉案件自查对照表》,交各部门办案时自查对照,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案件质量评查是案件审理部门构建“铁案工程”的有效举措,是锻造审理铁军的重要平台。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结合河南实际,健全完善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格局,提升评查工作水平,通过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推动全系统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确保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