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任务。当前我们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新路子。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论述为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具体讲,有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最大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和本位。二是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户家庭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也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三是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
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进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要注意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扶助小农户拓展增收空间,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新时代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径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乡村的新时代,追求更加美好的全民小康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使得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更为重要和迫切。总结各地最新实践,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五条有效新路径:
一是发挥农民集体所有资源优势,走强村富民新路子。宪法赋予的土地、山林、水面等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最大的经济优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首先就是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找准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将资源变资本变资产,特别是可以利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行市场化开发,发展物业经济,既为农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又能为集体带来丰厚而稳定的赢利,还可以依托美丽乡村发展旅游业,农家乐、民宿、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等美丽经济。
二是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为拥有明晰产权权利的股东,让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积极与国有资本、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开展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开发,在经营管理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了集体资产多种形式的保值增值,委托有经营才能的人来经营集体资产, 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集体经济经营形式,确保集体资产快速增值和保值,确保广大社员股东平等享受集体资产增值的好处。
三是走联合发展之路,抱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地域广阔,区位条件、自然经济实际差异性极大,再加上单个村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因此走联合合作发展之路,抱团发展集体经济不失为一个好路径。现在各地把这一方法应用于强村带弱村的发展模式和抱团取暖式发展。确定一批经济强村结对帮扶一批经济薄弱村,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的物业项目作为当地经济薄弱村合作联合参股的发展项目,项目经营红利返回给经济薄弱村分红。
四是充分发挥集体统一服务优越性,构建新型双层经营体制。既能发挥农户家庭经营积极性,又能发挥集体统一经营制度的优越性,是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势所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领域都可以发挥集体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越性。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从事农家乐和民宿,农家乐带动了全村农户纷纷效仿,同时村集体又与专业旅游公司等合作成立村旅游开发公司,打出统一经营品牌,积极开拓市场,改善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形成了有分有合、有机融合的充满活力的双层经济体制。
五是出台特别扶持政策,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许多地方党政部门都把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消除经济薄弱村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十分良好的效果。如浙江省专门出台了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专项政策措施,从财政扶持、土地政策、项目支持、结对帮扶、体制改革等方面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工作部署、领导精力上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保障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论述,并用以指导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完善,为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强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营造良好的发展集体经济的社会氛围,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制度化的法律保障。要从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政治高度,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环境。从目前我国尚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条例的实际出发,按照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抓紧制订相关条例,把四十多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成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巩固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制度化的法律保障。
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活力的体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和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被实践证明是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激发农村集体经济活力的成功改革。我们要加以推进和落实,建立起真正体现农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理想目标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统一经营和服务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与国有经济的发展环境相比,作为农村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环境还要进一步优化,要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巩固农村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理想目标的政治高度出发,制定更加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从国家财税政策、金融支持、土地使用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支持等方面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
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组织保障。完善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重要的组织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积极创造条件,让广大农村共产党员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选拔和培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头雁,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在选择和推选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领头人时,必须要注重把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率先走上致富之路的农村经营能人,按德才兼备的要求,选拔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队伍中来,成为得到农民群众拥护,又能搏击市场风云,能经营管理好集体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头雁。实践证明,把原来走出村庄到城市去务工经商办实业的乡贤们请回来,让他们为集体经济发展出资出力,是十分有效的举措,我们要通过实施这种“红雁”工程,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作者:浙江省文史馆馆员、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