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豇豆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豇豆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至11月,我厅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在全省开展了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监测豇豆等重点农产品705批次,合格688批次,不合格率为2.4%。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豇豆:在14个市州的274个生产主体(182个生产基地,92个种植户)抽取豇豆样品512批次,检测50种农药残留,有508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不合格率为0.8%。主要问题:一是检出4批次豇豆中常规农药倍硫磷超标;二是检出禁用农药甲胺磷和限用农药水胺硫磷、毒死蜱但未超标;三是常规农药吡唑醚菌酯、戊唑醇、啶虫脒检出频次较高但未超标,分别检出80次以上。
其它蔬菜: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6市的34个生产主体(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户)抽取样品73批次,检测韭菜、芹菜、辣椒等6个品种中的32种农药残留,有72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不合格率为1.4%。主要问题:一是1批次芹菜中检出限用农药毒死蜱;二是常规农药用药频次高,啶虫脒检出7次、超标1次,噻虫嗪、烯酰吗啉、氯氟氰菊酯检出、多菌灵均有多次检出。
畜禽产品:在张家界市、永州市、邵阳市、湘西州4市的28个养殖场和屠宰场抽取样品60批次,检测禽蛋、牛肝、牛肉和猪肝中的8种药物残留,有58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不合格率为3.3%。主要问题:一是1批次屠宰场的牛肝检出禁用药物克伦特罗超标;二是1批次养殖场的鸡蛋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的药物酰胺醇类超标。
水产品:在长沙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4市的33个养殖主体抽取样品60批次,检测大口黑鲈、鳊鱼、牛蛙等7个品种中的14种药物残留,有50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不合格率为16.7%。主要问题:一是同一个养殖场的2批次鲫鱼中检出禁用药物孔雀石绿超标,检出值超出判定限10倍以上;二是不得检出药物地西泮超标问题需加以关注,同一养殖场的2个不同品种均检出超标;三是常规药物恩诺沙星超标,黄鳝、泥鳅、大口黑鲈中各有2批次检出超标,占超标总数的60%。
针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开展了风险管控处置。要求:一是聚焦问题、强化执法。要按照“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隐患,及时整治和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二是加强指导,强化巡查。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规范用药宣传和培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指导生产主体规范记录生产档案,严格执行禁限用药要求,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推进全面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加强协同,按时反馈。各市州要加强工作协同,形成监管、检测、执法合力,对不合格产品逐一严格依法查处,12月30日前将问题查处情况和不合格样品处置情况表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电话:13687380849。
附件:1.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2.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清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