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黄蟹肥秋正浓”,眼下逐渐进入吃螃蟹的最好季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是阳澄湖畔的蟹农辛辛苦苦养出来的蟹却不能随便叫“阳澄湖大闸蟹”,只因这6个字已被苏州市政府注册。蟹农只能通过入会或挂靠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的正式会员,才能搭上阳澄湖大闸蟹的顺风车销售。

那加入协会成为会员,所卖的螃蟹是否就是正宗的阳澄湖大闸蟹?答案仍然是否定的。阳澄湖大闸蟹同时有两个商标授权商,一个是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一个是巴城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

阳澄湖大闸蟹的授权商有2个,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苏州市政府申请注册了“阳澄湖大闸蟹”这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商标。苏州市政府是阳澄湖大闸蟹保护商标的唯一注册人,只有经它授权的协会和企业才能使用这一商标。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经授权可以使用这一商标的协会。但是巴城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的商标则通过昆山市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的是集体商标“巴城阳澄湖大闸蟹”,也属于地理保护标志。

两个冠名商分庭抗礼,最直接的冲突就反映在争夺会员上。由于每个协会都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为了大闸蟹能够冠上“正宗”的头衔,不少会员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只能选择同时加入两个协会,成为“双面会员”。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理商标专用权,而是该商标的专用权。阳澄湖大闸蟹的2 个冠名商皆是如此,由于阳澄湖横跨吴县和昆山县才导致“巴城阳澄湖”与“苏州阳澄湖”之分,所以这2个地理商标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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