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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经各中级人民法院推荐,其中,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助力平安家庭建设”入选全省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暨加强“三个服务”典型案例选编。

典型案例

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法庭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助力平安家庭建设

案例点评: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法庭建立“两书”随案发放机制,完善“两令”协同执行机制,发挥“两调”作用,以创新巡回审判方式,推进家庭教育、促进家庭和谐、强化家事调解、倡导家风文明,助力平安家庭建设。

咸宁市崇阳县辖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婚姻家庭纠纷高发,2021年崇阳县人民法院共收该类案件923件,较2020年上升30.37%。白霓法庭坐落于崇阳县白霓镇,辖白霓镇、路口镇、港口乡3个乡镇,共56个村2个社区13万人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占该法庭年总收案数比重近一半。近年来,白霓法庭结合当地乡村乡情特点,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化发展,助力文明乡村、和谐家庭法治化建设。

一、聚焦“两类主体”,推进家庭教育

一是突出婚姻家庭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主体。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印制《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全覆盖式发放,目前已在该县法院推广运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疏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及时提醒、充分释明;情况严重的,下达《家庭教育令》并向未成年人所在村委会送达,联合督促、监督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二是突出学校的问题学生主体。与教育站、中小学、村委会等多方联动,促进问题学生监护人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根据学校提供的问题学生名单,向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了解学生基本家庭情况以及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履行情况,联合村干部进行家访,并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持续跟踪学生教育情况,监督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仍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监护人下达《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二、注重“两个联动”,促进家庭和谐

一是调解联动。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冲突、暴力事件,先由本村调解员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法官与调解员联合调解;仍然调解不成的,法庭简化立案和审判程序,对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

二是反家暴联动。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随案发放《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告知家庭暴力的形式、有关单位的救助责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家庭成员的行为划清“红线”、标明“底线”、架起“高压线”。对多次发生冲突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视情况对施害人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步送派出所、村委会备案,强化与派出所、村委会协同执行。

三、抓好“两室建设”,强化家事调解

一是建立法官工作室。在法庭驻地外的路口镇、港口乡设立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继续在白霓镇的大市村、桥头村挂牌设立法官工作室,并将法官工作室的组成人员照片、联系方式及主要职责就地上墙。法官工作室定期不定期进村开展巡回办案、法治宣传等活动,协同乡村进行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室。推进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在法庭所辖村成立调解室,选任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村民担任本村调解员,辅导并帮助调解员调解矛盾。与妇联、司法所联动创设婚姻家庭调解室,发挥乡村妇女干部在婚姻家庭矛盾处理方面的优势,通过情绪疏导和耐心劝解,有效化解乡村家庭矛盾。婚姻家庭调解员同时关注乡村家庭教育实施情况以及协助制止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用好“两个举措”,倡导家风文明

一是用好“法治宣讲”。在乡镇党委的引领和统筹安排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法治化建设等为主题,开展全覆盖送法进村活动,营造建设和美家庭、和睦邻里、文明村居的良好社会氛围,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优良家风。

二是用好“巡回审判”。根据案件类型差异,采用不同的巡回法庭审理方式,让司法服务更加亲民、便民、乐民。对相邻权纠纷或产权纠纷案件,在争议现场进行巡回审判,增设村民发言环节,加强村民对法庭的信任和支持;对抚养、扶养以及赡养类案件,在当事人住所附近开庭,允许相关亲属或家族长辈、乡贤发言;对当事人要求巡回审判或者一方当事人行动不便、住所交通不便的案件,就近选择合适地点进行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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