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培育工程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人才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才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长期以来,乡村中青年、优质人才持续外流,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老龄化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乡村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人才供求矛盾将更加凸显。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既是中央部署的工作要求,也是基层实践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培育工程的重大意义
2018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出台了“三名工程”培育、名人才师带徒等一系列人才政策,评选出了一大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名导游、名厨师、名工匠、名绣娘”等名人才,全州各领域共评选命名了1073名“名人才”,这些“名人才”在各自岗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新时期人才工作大格局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当前,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节点时期,全州开启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历史新征程。因此,以培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健全体系,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紧紧抓住培养、吸引、评价、服务、激励、使用等环节,充分发挥政府在现代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农业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产业人才队伍,为推进全州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三、“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培育目标
自2021年起,通过加大培训培养、选优树典,积极强化措施,培养一批扎根基层、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名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到2025年,全州评选命名“名种植能手”20人、“名养殖能手”20人以上、“名加工能手”20人以上。
四、“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评选要求
“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是有较高农业生产和加工技能,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与影响力的农村新型实用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申报“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三农”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在我州从事农业生产与加工三年以上。
3.结合我州十二大农业产业,在种植、养殖和加工生产模式符合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创办或服务的经济实体具备一定规模,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机制取得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基本掌握本行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行业技术规程、标准,具有较丰富的生产或加工实践经验;熟悉当地农业生产情况和生产特点,能够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在农技推广、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良种繁育、疫病控制、增产增收、农民培训等方面取得实际效果和经济效益,获得同行专家的认可。
5.遵纪守法,未发生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
五、“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评选时间
每三年评选一次,第一批次评选时间为2021年,每次评选“名种植能手”10 名、“名养殖能手”10 名、“名加工能手”10 名。
六、“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评选程序
“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的评选的基本程序分为“申报、初审、评审、公示、批准命名”五个环节。申报者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向州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州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审提出拟命名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提请州人民政府正式命名和颁发荣誉证书。
七、“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管理
“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每三年一个管理期,管理期内要持续发挥作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名人才师带徒活动和参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人才办组织的宣传、推广、交流、培训活动,定期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产业发展情况。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管理、监督和年度考评工作;州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八、“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除名的情况
“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州农业农村局核查属实,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取消“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称号,不再享受人才补贴,今后不得参加评选。
1.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发生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义务的;
4.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
5.其他有损“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称号的情形。
九、“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可享受的政策优惠
“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管理期内每年从人才发展经费统筹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5000元。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业务技能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州、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帮助荣誉称号的种植、养殖能手及培育基地(企业)积极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培养壮大种植、养殖能手人才队伍;并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加大对“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人才的授信和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人才创业热情;积极支持和鼓励“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创新创业,引导申办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对合作社申报示范社创建给予指导和优先支持。
十、“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政策的解释
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