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背景下,许多人开始聚焦农村经济形势,在资金政策支持下,不断引进企业兴办村级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
通过和身边农村老板的交流可知,因为每个农村经济发展基础、特色产业支柱等不尽相同,所以在发展产业前,一定要深入实地调研。但是,据小农观察,农产品深加工、农家乐、餐饮、特色民宿这4种生意,却可以视当地农村情况发展而做大、做强,不仅可以解决农民就业问题,还能吸引周围城镇居民消费,刺激农村市场,所以一时间非常火爆。
但是,很多老板在高兴钱包越来越鼓的同时,很容易忽略一件事:自家生意所需要的设施及场地一不小心就占用了设施农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定,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接下来,小农就带领大家搞清楚设施农业用地的概念和应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什么是设施农业用地?
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这也就是说,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是以作物和养殖生产、为生产服务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设施用地去划分的。
由此可见,围绕农产品深加工、农家乐、餐饮、特色民宿的用地及设施并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规定,上述产业用地属于农村二三产业,原则上应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农村新产业新业务等用地可申请使用。
二、设施农业用地到期归属
那设施农业用地到期后归属是怎样的呢?按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主要通过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获得,经营到期或生产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用途,并归还原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民个人,不应由政府收回。
因此,各位老板或农民在发展产业前,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所占用的土地性质是设施农业用地还是建设用地,不可盲目跟从,避免本不应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