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9〕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已备案正在运行政务新媒体142个,按照《考核指标》中规定的检查标准检查142个,检查率100%。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7个,合格率88%;其中,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合格率89.9%;示范区、睢阳区、夏邑县、民权县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务新媒体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检查中发现微信公众号“商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商丘市医保局、梁园市场监管、睢县行政服务中心、宁陵城管、宁陵县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虞城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微博“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商丘市民政局官博、宁陵交警、宁陵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政务新媒体在连续两个季度检查中均不合格的情况。
(二)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链接商业广告问题。检查中发现部分微信公众号“商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柘城农业经济”等政务新媒体存在链接商业广告问题,严重违反了政务新媒体“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的规定,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三)部分政务新媒体开设不规范。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开设不规范问题。如微信公众号“商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宁陵城管”在微信公众平台未进行政府机构认证。
(四)部分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符合要求。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微信公众号“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睢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宁陵教育、柘城县脱贫攻坚、虞城县脱贫攻坚”等存在超过2周未更新内容被判定为不合格。
(五)政务新媒体发布原创内容较少。检查中发现不少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原创内容较少,微信公众号“宁陵城管”存在第一季度发布内容全部为转载内容的情况。
三、典型经验做法
微信公众号“商丘统计、商丘市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市农林科学院、夏邑人社、宁陵文广旅游、睢县教育、柘城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原创内容较多;微信公众号“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商丘公安微发布”围绕中心工作制作发布政务短视频,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政务解读、活动介绍,丰富了政务新媒体内容的表现形式,提升了政策宣传解读效果;微信公众号“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商丘市场监管、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人社工作、商丘环保”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内容报送制度,编发本系统基层单位政务信息,打造本行业集中统一权威的政务新媒体发声平台;睢阳区政府办公室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规定,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活动工作成效明显,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机制,微信公众号“睢阳区政府网”已成为全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检查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强化内容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二)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要充分发挥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一是立足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策文件、信息发布数量。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信息发布以原创为主,转载为辅。按照规范加大原创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不得未经审核审批随意转载信息。
二是畅通在线互动渠道,加强互动回应。在政务新媒体界面建立政府网站政府信箱、意见征集、问卷调查、在线投票等在线互动渠道。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日等设置议题,吸引公众参与,增强互动效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网络谣言,要按程序及时发布由有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
三是畅通在线办事渠道,大力推广掌上办事。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商丘分厅和“豫事办”移动客户端,要在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界面建立有效的在线办事平台渠道,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以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为前提,将适用移动端的优质政务信息与高频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集聚,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对照《考核指标》和《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主管单位务必开展每季度检查通报,主办单位务必开展每月运行情况通报,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压紧压实主办单位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存在连续两次检查通报不合格、链接商业广告等严重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要对主办单位开展问责。整改和问责情况由主管单位于4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整体情况
2.2021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1年第一季度县(区)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