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自去年5月成立以来,通过资产清查、制度建设、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等主要举措,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共清查经营性资产1869万元据了解,为较全面地掌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状况,该中心于去年9月专门成立清理工作组对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进行清查。清查结果显示,截至去年9月23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109个,共清查房产157宗(其中32宗为闲置房产,面积为16,平方米),土地96宗(其中24宗为闲置土地,面积为231,平方米),各乡镇政府清查出经营性资产共180宗,房产类91宗(其中闲置房屋11宗,面积为3,819平方米),土地类43宗(其中闲置土地10宗,面积184,平方米),其他类46宗(包括无形资产、广告牌、电站等),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乡镇)共清查经营性资产总收入为18,693,374元。“通过资产清查,基本掌握了全县现存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总量、结构,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配置、使用、处置,也为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决策依据。”县财政局副局长、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xxx介绍说。出台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据介绍,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该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包括制定了《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龙门县统筹县级非税收入及自筹编外人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比例分成来调动单位的积极性。此外,还制定了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依托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置资产。

有效的制度建设及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增加了县财政的收入。xxx表示,下来还将通过多项举措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的管理。

一是转变经营性资产管理方式,由委托原单位分散经营管理转变为集中经营管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益。

二是在经营方式上,根据资产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主要采取委托公开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实力、善管理的经营者实行委托管理、目标管理,以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是转变经营性资产收入的用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维修基金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发挥资产的效益。

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为构建资源节约型政府、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篇二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使得行政事业资产存量逐年增加,其管理任务越来越重,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重庆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完善制度体系和技术手段为保障,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控机制,探索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新举措,不断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立足规划,以完善制度和技术手段为保障,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遵循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精神,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明确了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要求。重庆市财政部门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定位、监管体系、制度设计、运作模式、机制建设、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从强化财政管理功能、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高度,全面规划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是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首要条件,是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用制度把好国有资产的“入口关”、“使用关”和“出口关”,维护其安全与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一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了财政部门内部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的分工合作、操作程序和管理权限。

二是在全国省级财政中率先出台《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设备配备标准暂行办法》,为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供了统一的依据。

三是印发《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处置的范围、方式、审批权限、收入等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处置行为。

四是制定了《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对车辆的编制、配置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严禁超标超编配车。

五是印发《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专业评价鉴定机制。

(二)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在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制定全市信息系统建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级、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方面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系统的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减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量,提高系统实施效率。20xx年x月,率先在市级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网络月报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有力渠道,促进科学配置、合理使用和规范处置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不断加强资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利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数据,分部门、系统定量分析资产存量情况,为完善市级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二、着力规范,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制

(一)完善机制,强化管控,促进资产配置的规范管理坚持以预算编审为龙头,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突出公平与保障,加强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从部门预算编审入手,不断探索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审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一是细化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的编审中,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购置资金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在经济活动中的杠杆作用,利用资产增量预算来调整资产存量结构,引导闲置资产有序流动。

二是财政部门安排资产购置资金需根据单位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单位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资金安排,集中公共资源多建使用效益高的资产,努力实现资产共享和共用,促进资产总体结构优化。

三是充分发挥资产管理部门作为预算会审评议人的作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政策,坚持资产配置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情况相结合,以存量制约增量的原则,评议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预算申请,体现财政资源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二)转变理念,完善措施,推动盘活与处置资产的协调发展转变存量资产管理工作理念,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市场经营相结合的手段盘活存量资产。运用无偿调拨、置换、转让、整合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资产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单位的资产处置行为。首先规范资产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价值评估的公允性。按照《资产评估备选库管理办法》建立重庆市市级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设置评估机构备选准入条件,选出具备较高资质的评估机构进入备选库,为国有资产处置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其次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条件、申报程序、审批权限以及收益解缴等管理内容。

三是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充分利用国有产权交易平台,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达到规定标准评估值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进入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强处置收益监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敦促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国库,同时,为鼓励单位盘活闲置资产,规定处置收入可优先用于缴交单位的资产的配置。

三、着眼发展,探索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新举措

(一)从探索政府投资公益场馆运行管控入手,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政府投资修建大型公益场馆并保证其运转的支出,已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式。如何对此类公益资产实行有效管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财政部门资产管理刻不容缓的责任。重庆市探索对公益场馆的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会同相关部门,明晰公益资产管理单位的产权(经营权)关系。结合公益场馆的收益及运行情况,合理确定对公益场馆的财政补偿标准。其次,加强公益单位投资兴办经济实体的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行为。再次,建立公益资产运行情况的月报表制度,动态掌握公益资产管理单位的经营、收入、服务公众人次等情况,为财政核定公益资产运行费用与单位收入的动态变化有机结合奠定基础。最后,按照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核定各类公益资产运行费。

(二)以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酒店为切入点,逐步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的监管,切断单位不合理收入来源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必然要求。对政府部门投资举办的经济实体进行资源优化整合,促使其实行集约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既能充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益,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又能保证其集中精力履行公务职能。重庆市成功剥离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东方花苑酒店”资产,并无偿划转到以政务接待酒店经营管理为主的天怡集团的试点,不仅规范了政府部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行为,同时也为整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酒店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对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在确权工作基础上,划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房产,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手续,统一对外招租,规范处置流程,强化对经营性资产收益的监管。结合事业单位分类体制改革及规范津补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与工商、国土等部门就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登记和变更、房屋产权的抵押登记和产权变更等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共筑投资风险的防线,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以创新的举措为抓手,促进行政单位罚没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随着“平安重庆”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单位罚没资产呈现出类别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还出现了“在建工程”、“公司股权、经营权”等新内容,认真研究和探索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同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举措是资产管理部门面临的新课题。一方面探索处置与经营管理相结合,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委托市级国有大型企业代管罚没的在建工程,维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转,既保证了实物资产的形态和价值完整,同时又利用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优势,实现资产的增值效益。另一方面探索跨地区、跨级次的联动,共同推进罚没资产的妥善处置。对地域分散,涉及区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公司股权、经营权”,委托区县政府指定的资产管理机构,在确保社会和经济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妥善处置。以上举措,既保证了职能部门集中精力履责,又实现了罚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篇三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近年来,泉州市财政先后研究出台了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面清查、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规范国有房产租赁行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有效掌握了市本级及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面的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了整合运营。市政府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非经营性房产和土地以及经营性资产授权给市财政投资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已累计整合了有国有房地产的115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入账的资产账面原值亿元。强化了变动管理。

制订印发了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清查、经费管理、物资和对外投资的处置、房产移交以及纪律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规定各部门(单位)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必须在投入使用后的三个月内,将资产划转市财政投资中心。规范了处置行为。市财政会同市纪委、市发改委制订了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制度,各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统一进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公开竞价招租。房产出租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8年,租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了动态监管。初步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网络化动态管理,堵塞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相关热词搜索: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