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胶南市2005年村村通油路工程举行开标会,拉开了今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帷幕。从胶南市交通局获悉,胶南市近几年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截至2004年底,该市965个行政村中已有665个通上了油路,通油路村庄比例达到69%。2005年,计划投资6700万元,新修通村油路131公里,新增通油

路村庄101个,通油路村庄比例达到79%。

近年来,胶南市交通局把村村通油路工程作为服务“三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检验自身执政能力的重要切入点,放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工程优良率达到80%,被评为“山东省农村公路改造先进单位”。

打造“富民工程”

要想富,先修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公路建设对城乡经济的拉动作用,做到“修筑一条公路,繁荣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带动一方文明”,胶南市交通局领导班子经常性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主要负责同志为了搞好路网规划,跑遍了全市每一个村庄,认真听取乡镇同志、各村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完善功能、提高效益”的原则,形成了村村通油路工程规划,实现了村村通油路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旅游开发、生态农业建设的充分结合,使农村公路成为解开“三农”问题的金钥匙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器。

农村公路的建设,给胶南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工业化进程、城镇化进程,方便了人民群众出行。在交通条件改善后,乡镇通过招商引资,共兴办各类企业近41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70家,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海青镇是胶南市的茶叶主产区,在茶园区通上油路之后,茶叶种植面积迅速发展到1.5万亩,形成了规模化发展。王台镇依托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大力发展纺织机械产业,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务工,小城镇建设快速推进,被命名为“中国纺织机械名镇”,城镇化水平达到50%。目前,胶南市已有665个村的65万群众通上了油路。在推进村村通油路的同时,大力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共918个行政村通了客运班车。现在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坐上客车,较好解决了农民群众出行难、乘车难的问题。

打造“阳光工程”

建设农村公路,施工队伍的选择是关键,直接决定工程的质量水平。为了选择技术力量强、业绩好、信誉高的优强企业参与,杜绝“条子工程”、“人情工程”,该局规范了工程招投标,全面推行“阳光操作”。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度、透明度,胶南市交通局邀请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共同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招投标工作,并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负责招投标的具体运作。通过在《青岛日报》、青岛建设工程管理网、胶南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了大量优强外地企业参与,其中不乏北京城建集团等大型公路施工企业。2005年报名参加招标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司达到了86家。

在评标时,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全部评审工作,交通局不派一人参加评审。招标标的采用复合标的,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消除了作弊的可能。整个招投标过程在纪检监察和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杜绝了暗箱操作。

打造“精品工程”

质量是公路建设的生命。在工程设计上,聘请专业设计单位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和青岛市交通委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测绘、设计,按照长远考虑、适度超前的原则,提高了设计水平,全部达到了三级公路标准。

为了抓好工程质量,胶南市交通局推行了高标准管理,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公开招标制、社会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落实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措施。在局内部建立了五级质量监督体系:各有关交通管理所所长作为业主代表常驻工地负责施工的日常监管;公路建设指挥部技术人员负责全面的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和技术指导;分管公路建设的副局长靠在工地上负责工程调度;其他副局长包片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和工作督查;局长负责工程建设总的督查。实行了交管所长旁站监督施工的办法,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各交管所长和工程技术人员全天候靠在工地上,顶严寒、冒酷暑,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吸的是干涩的尘土,闻的是有毒的沥青,认真地监督着每一寸道路的施工,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坚决责令施工单位返工。2004年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水泥稳定层20000平方米,沥青路面3200平方米,桥墩1座,管涵5座。施工单位佩服地说:“有这样的交通队伍,有这样的工作作风,就没有修不好的公路”。在他们的影响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形成了认认真真搞施工、扎扎实实抓质量的风气。

打造“廉政工程”

自工程实施起,胶南市交通局就把廉洁自律作为保证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对公路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合理利用。在工程变更、追加工程等方面,实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财政部门、交通局共同研究确定的办法,严格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和青岛市交通委批准。工程拨款实行“六方会签”制度,在施工企业申请拨款的申请表中,必须经过施工监理、驻工地交管所长、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局财务科、分管局长、局长分别审查同意后方能拨付。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市检察院及公路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严格的制度和良好的机制,有效地杜绝了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了工程的高质量建设。本报记者韩军营通讯员封伟王大炜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