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组织开展主题为“创新试点 共建共享”的2023年深圳市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活动结合网络点赞和专家评分评选出十件2023年深圳市级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十件2023年深圳区级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本站将分四期进行分享,本期分享第二期5个市级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
案例六: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企·航”--为深圳民营企业发展服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圳市工商联携手深圳市委统战部制定了《“企·航”--深圳民营企业发展服务计划》,精准化、实效化、常态化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企·航”--深圳民营企业发展服务计划(简称“企·航”计划),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带队,每场活动组织数十到数百家民营企业参加,通过政策推介、实地考察、项目服务等,精准对接需求,推动民营企业和政府、国企共赢发展。“企·航”计划实施以来,已经开展走进深汕合作区、坪山区、城管系统、国信证券、地铁集团、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深信院等9场活动。
一是帮助企业“找空间”。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先后组织民营企业走进深汕合作区、坪山区,通过开展政策推介、实地考察、项目服务、空间拓展、资源整合、诉求解决等六项工作,让有用地用房需求的企业走进各区,匹配企业和各区用地用房信息。如,2023年4月,通过“企·航”牵线搭桥,成功签约入驻坪山区多彩硅谷产业园,投资4亿元,用于磁性材料、导电材料研发应用。
二是帮助企业“找市场”。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累计组织在智慧交通、安防监控、人工智能传感器等领域有专长的200多家民营企业走进市城管局、深圳地铁集团等潜在应用端,精准开展项目对接、需求对接,帮助民营企业拓渠道、找场景、促合作。11月,组织400余家民营企业走进深信院,推动校企合作走深走实。
三是帮助企业“找资金”。针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开展“我帮企业找资金”活动,市工商联与银保监局合作,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签署战略协议,成立专门服务小组,为深圳民营企业提高授信额度、开通绿色通道,各合作银行已为我市民营企业共提供4200亿授信额度。
四是帮助企业“解难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座谈、大起底”活动,深入企业了解诉求,现场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答疑释惑。2023年8月,“企·航”计划分别走进市税务局、市住建局,21名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代表围绕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程招投标、工程回款、企业账户安全、园区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市税务局、住建局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二、主要成效
一是精准化满足了企业需求。举办每一场“企·航”活动前,都针对活动目标,精准摸清企业需求,遴选意向企业纳入活动名单。比如,2022年8月和2023年4月,“企·航”计划分别走进深汕合作区、坪山区,来自全市80多家民营企业、商协会代表极参与,涵盖磁性材料、导电材料、集成电路的研发应用及医疗器材、中药创新药研发等8个项目完成进驻两区产业空间的意向签约,总投资额13亿元。
二是实效化解决了企业诉求。通过实施“企·航”计划,将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诉求,通过统战信息、《民营企业情况反映专刊》、情况专报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推动共性问题政策解决,个性问题个案解决,切实增强了企业获得感。
三是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企·航”计划建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机制和市区联动机制,由深圳市委统战部牵头组织,市直涉企相关单位、各个区协同推进,发动、发掘和组织企业、商协会广泛参与,形成了一种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为对象,以政策解读、诉求反馈、服务对接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机制,有效有力为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赋能。
接下来,“企·航”还将组织企业家走进深圳更多的区、部门和国企,组织民营企业相互走进,特别是走进大型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等,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和企业家的获得感。
案例七:前海管理局联合深圳市税务局
前海高水平建设全国首个财税服务业集聚区市前海管理局
一、工作背景
2022年9月以来,前海管理局联合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建设全国首个财税服务业集聚区,聚焦产业集聚、深港合作、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打造“全国最可靠最好最强”财税服务品牌,通过引进与培育一批优质财税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一流财税专业服务,形成产业生态,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系统研究,科学谋划。深入调研行业发展特点与诉求,结合深圳与前海的发展实际,谋划建设财税服务业集聚区,提出“一个目标、两个支撑、三个圈层、四个聚焦、五个优势”的总体思路与方案,在规划选址、政策制订、产业招商、改革创新、平台搭建上“五位一体”推进。“一个目标”即打造全国财税服务业发展高地;“两个支撑”即通过“空间+政策”强力支撑产业集聚;“三个圈层”即重点围绕行业协会、百强所、客户企业等三大圈层开展“双招双引”;“四个聚焦”即聚焦产业发展、改革创新、深港合作、对外开放,通过产业集聚挖掘行业价值、培育品牌,进而推动深港合作、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全国财税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先河;“五个优势”即发挥配套齐全、租金优惠、政策优厚、品牌响亮、创新引领等优势,为财税机构集聚发展提供支撑。
(二)聚焦主要矛盾,强力攻坚克难。紧紧抓住产业薄弱这一主要矛盾,与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紧密联动、形成合力,通过重点拜访、政策宣讲、策略招商等方式持续面向全国百强及全球知名财税机构开展招引工作。新引进26家全国百强财税机构,产业集聚与品牌效应显现。
(三)以市场化方式解决空间供给,减少行政成本。公开遴选综合条件最好的市场化楼宇作为财税服务业集聚区核心载体,打造全球第一个以“税务师”命名的专业楼宇---“前海国际税务师大厦”。通过招商对赌与策略谈判,将市场化物业的租金降到市场价格的6.5-7折,为入驻机构争取到最优惠租金条件,再叠加政府租金补贴,大幅降低了机构运营成本。
(四)推动制度创新,完善政策配套。一是打破行业管理惯例。用足用好《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吸引会计师事务所到前海布局。二是配套政策支撑。出台《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研究出台支持注册会计师与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政策,从机构落户、经营发展、办公场地、人才团队等方面,助力机构降本增效、做大做强。
三、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前海财税服务业集聚区已引进全国百强财税机构26家,其中全国百强税务师事务所总所1家、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总所1家、十强资产评估所总所2家,其他百强分所22家,另有非百强财税机构38家,国际税务师大厦成为国内百强财税服务机构集中度最高的楼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一基地两委员会”(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国际化发展委员会、数字化建设委员会)、“香港税务学会联络处”、深圳注册税务师协会落户前海。前海财税服务业集聚区从无到有,产业集聚与品牌效应显现,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财税服务需求,促进了前海综合营商环境的提升。同时也探索出一条以小行业为核心催化大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对于产业链的打造与价值链的重塑提供了新视角与新模式。前海国际税务师大厦引进63家上下游企业,2023年新增租赁面积居前海甲级写字楼第一。
案例八:市中级法院
创新中小企业办理破产审理模式提高审判质效
一、工作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将“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等内容列入首批授权项目。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平均寿命为3-4年,每年平均有近100万家中小企业倒闭。中小企业更新换代频率快,其生存发展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完善中小企业破产保护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以满足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求,也可以实现与国际市场的全方位接轨。有鉴于此,建立办理中小企业破产专门程序及配套机制,属于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项目,也是落实《深圳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中小企业办理破产专门程序。针对中小企业办理破产特点,市中级法院制定《破产案件快审改革方案》,建立快审模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组建专门的快审合议庭,集中审理破申案件、清终案件、破终案件以及经审查识别可以适用快审程序的简易破产案件。对于简易案件,在确保程序参与方法定权利的前提下,合理压缩程序期间、简并同质同类事项,一次性表决重要方案、同步开展财产调查与变价、区块链平台办理破产事务,依托电子智慧平台,一键生成法律文书、电子方式一键送达,高效处理破产程序事项。实现破产申请审查快、僵尸企业出清快、中小微企业拯救快的“三快”成效,加快助企纾困解纷。
(二)全面规范办案标准。破产快审团队采取“智能化数据筛查+专业化人工识别”方式,通过两次漏斗筛选,对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组织编撰整理《企业破产申请类案标准化审查指南》,统一案件受理标准。编纂《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办理指南》,制定破产案件标准化文书模板,规范办理破产流程,全面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三)试行破产管理人指定新规则。为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市中级法院试行“推荐优先”“集约打包”等多元化的管理人指定方式。多件案件集约化打包选定管理人的同时,实行“双限”机制,即限报酬成本+限办理期限(5个月)的方式,降低破产成本,提升办理质效。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探索“推荐优先”的管理人指定方式,允许债务人企业、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法院指定。
(四)府院联动机制向前端延伸。在与国资、工商、税务、劳动、金融监管、公安等行政机构联合出台《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就各部门建立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件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做出明确规定和统一安排。与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企业风险提醒机制、重大案件沟通机制和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问题突出、矛盾激化以及债务风险较高的企业,及时在前端采取欠薪垫付、融资支持等措施,统筹解决企业民生保障、员工安置等问题。
(五)建立庭内中小企业专门和解机制。市中级法院依托诉源治理改革,全流程开展破产和解,鼓励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做实“分调裁破”机制。一是率先尝试当事人立案、受理破产清算前的先行调解。二是鼓励企业通过第三人代偿债务的方式化解债务危机,保留企业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三是加快破产清算转和解的程序适用。全链条、全周期鼓励和解的新模式,实现高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
(六)推动建立庭外中小企业重组、和解机制。2023年7月27日,市中级法院指导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了《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流程(试行)》。2023年7月28日,在市中级法院推动和指导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的破产保护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平台专门开发了庭外重组和解服务功能。依托平台和上述服务操作流程,中小企业可无障碍在线提出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申请,管理人协会指派具有资质的机构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并对庭外重组和解活动进行监督。
三、取得成效
(一)快审模式提升中小企业审判质效。自实施针对中小企业推行的破产快审机制以来,市中级法院新收破产申请案件1332件,通过快审方式审结破产申请案件1861件,破申、清终、破终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5个月以内;审结简易破产案件584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5个月以内。500多家僵尸企业通过简易清算程序有序退出,50多家危困企业通过简易和解、简易重整程序快速纾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实现市场要素“快进快出”高效释放和重新配置。
(二)中小企业庭外重组和解及庭内专门和解机制高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2023年,共有10家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深破通”平台提出庭外重组和解申请,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已促成3家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债权人因此撤回破产申请。此外,13家中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通过第三人代偿债务或与债权人协商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以简易和解程序快速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
案例九:市检察院
出台《深圳市企业数据合规指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2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确立了“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的基本遵循与“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的整体目标。深圳市作为“最互联网城市”,数据交易规模和跨境交易金额均位列全国第一,如何让数据产业在合规框架内发展完善,保障企业数据安全和合规利用,是深圳市企业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亟需解决的问题。为对接企业数据合规法治需求,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圳市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数字经济发展优势,结合区域内数据安全治理的现实状况,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企业数据合规体系标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司法局、深圳数据交易所共同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企业数据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通过引领塑造数据合规环境履职方式、打造数据合规一体化治理“湾区方案”,提升数据行业整体合规水平,更好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检察机关以数据合规案件办理实践夯实《指引》制定基础。在近期办理的两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数据合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综合履职方式,引导、督促互联网、快递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数据合规整改,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着力实现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效果。为深化网络安全务实合作、有效惩治数据违法犯罪,实现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辐射效应,检察机关意识到承担推动形成深圳市数据合规体系标准的责任义不容辞。
(二)联动多方合作组建数据合规专家团队齐力完成《指引》编撰。《指引》的编制经历部署、研究讨论、起草、专家论证、征求意见、修改等多个阶段,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所、深圳优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参编单位都派出精英力量共同参与了《指引》的编写过程,历时八个月最终完成《指引》定稿。
(三)发布《指引》保障企业数据安全、助推城市数字经济发展。2023年9月11日,在深圳市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活动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司法局、深圳数据交易所联合正式发布了《指引》。《指引》共分为六章、77条,包括:总则、数据安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数据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数据出境合规和附则。《指引》的发布为企业开展各类数据活动提供了全面、具体、可操作的引导,有助于提高企业数据合规意识与数据保护水平,对有效预防数据安全风险事件、落实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三、工作成效
《指引》完善了数据合规风险防范体系,针对数据审查、收集、使用、储存、交易等场景,精准识别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搭建了全流程合规标准规范;首次将数据合规的激励机制引入行政监管领域并确立了数据合规行刑衔接机制;首次建立企业数据交易环节的免责事由与容错机制,助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指引》的发布不仅深度契合深圳市建立健全企业数据合规管理体系的实际需要,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办案提供参考,更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数据权益。还有利于通过多方协作形成数据合规共治格局,打造更大同心圆,为进一步推动湾区数据要素的高效循环,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案例十:深圳国际仲裁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打造深圳特区国际仲裁优选地
一、工作背景
根据中央《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落实深圳市委印发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按照“联动港澳、带动湾区、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立足全球视野,聚焦国际仲裁领先城市,对标全球一流仲裁机构,以合作方式引入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以更高境界、更大追求推动国际仲裁交流合作,助力深圳经济特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深圳国际仲裁院积极落实综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推动国际组织和境外知名仲裁调解机构以合作方式入驻中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SCIATower),持续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对接与合作。一方面提升深圳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通过引入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仲裁调解机构,吸引更多境内外当事人选择在深圳解决纠纷,助力外国投资“引进来”,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协同生态圈。另一方面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作为观察员加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三个工作组,在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过程中贡献“深圳智慧”、发出“中国声音”;2023年7月,在维也纳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56届会议,作为第二工作组和第四工作组观察员在关于“预先驳回和初步裁定”(Early Dismissal and Preliminary Determination)等议题的讨论中作大会发言,分享来自中国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实践和经验建议,进一步向世界展示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新发展。
三、工作成效
依托前海国际仲裁大厦,深圳国际仲裁院持续引进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仲裁调解机构。推动前海成为国际争议解决高端资源集聚地和国际仲裁优选地。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与多家国际组织、世界知名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Court)、俄罗斯仲裁中心(RAC)、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AFSA)、非洲商法统一组织(OHADA)、内罗毕国际仲裁中心(NCIA)、香港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等。
2023年7月19日,在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俄罗斯现代仲裁研究院(Russian Institute of Modern Arbitration)、意大利米兰仲裁院(Camere Arbitrale di MilanoS.r.l.)分别签署《国际仲裁战略合作协议》,并荣获“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2023年8月25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与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共同推广、共同培训、相互提供庭审服务、共建“SCIA-DIAC联合庭审中心”等方式深化深圳与中东地区的国家及城市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合作。2023年10月30日,在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上,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TIAC)、斯里兰卡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ADRC)分别签署《国际商事仲裁战略合作协议》和《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中国与在中亚、南亚国家的国际仲裁合作,持续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争议解决高端资源集聚地和国际仲裁优选地,为解决“一带一路”商事争端,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深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