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贫困户脱贫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醴各有关单位:

2017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年,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全市贫困户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株洲市扶贫办部署,结合醴陵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贫困户脱贫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全面小康为根本,紧扣稳定脱贫目标,坚持注重脱贫实效,注重群众口碑,推出一批脱贫致富、脱贫共富的先进典型,在全市掀起学优秀、赶先进的热潮,凝聚苦干实干巧干的强大正能量,为夺取全市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形式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层次进行:以村(居)为单位组织评选本村(居)的脱贫致富之星,以镇(街、区)为单位组织评选本镇(街、区)的致富之星,市扶贫办组织评选全市脱贫致富之星。

(二)评选数量

每季度组织一次脱贫之星评选。市级脱贫致富之星每次评选10户(每个镇街区、产业扶贫主管部门分别推荐2户)。镇(街、区)、村(居)脱贫致富之星评选数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评选标准及范围

评选设置三个类别:脱贫攻坚致富星,脱贫攻坚光华星,脱贫攻坚仁德星;每类分三个等级:市级为三星级、镇(街、区)级为二星级、村(居)级为一星级。三星级从二星级中产生,二星级从一星级中产生。

(一)评选标准

1、脱贫攻坚致富星。爱国守法,不等不靠不要,勤学肯干,自主创业,勤劳致富,热心公益,具有良好的致富经验和良好的群众评价,在科学种植、养殖、加工业和经营等方面,创出的致富路子具有可参照性、可学习性、可推广性,在当地群众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并能积极协助村(居)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群众认可度高。

2、脱贫攻坚光华星。爱国守法,自强不息,勤学肯干,身残志坚,充满正能量,积极创业就业成效突出,在当地有良好影响力。并能积极协助村(居)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群众认可度高。

3、脱贫攻坚仁德星。爱国守法,开拓进取,组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自己稳定脱贫的同时,还为贫困户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致富,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或脱贫致富新模式。并能积极协助村(居)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群众认可度高。

(二)评选范围和时间

评选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而且在该次评选之前已稳定脱贫致富。第一季度评选,各镇于3月25日上报三星级申报名单。以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21日上报推荐名单。名单报扶贫办信息报送邮箱(llsfpbxxbs@126.com)。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活动从2017年开始。活动分为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候选人确定、公示、表彰奖励等5个步骤。

(一)方案制订。3月份,市扶贫办制定下发《全市脱贫攻坚百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镇(街、区)村(居)的评选方案参照全市方案由各镇(街、区)村(居)组织制订。村(居)级评选方案报所在镇(街、区)备案;镇(街、区)评选方案报市扶贫办备案。

(二)宣传发动。全市各级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让活动目的、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家喻户晓。

(三)候选人确定。一星级由各村(居)民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及范围,进行摸排推荐,也可贫困户自荐。由村(居)党支部组织评选认定,评委为村(居)支两委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和结对帮扶干部代表。二星级由村(居)党支部向所在镇(街、区)推荐,由镇(街、区)组织评选,评委为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和村(居)支部书记等。三星级由各镇(街、区)、产业扶贫主管部门向市扶贫办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市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

(四)公示。各正式候选人均由组织评选方在当地进行公示,三星级的候选人在《今日醴陵报》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

(五)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的,适时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一)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最终确定脱贫之星,按照谁组织谁表彰的原则进行,由组织者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由组织者自行制订。三星级脱贫之星由市扶贫办组织表彰,颁发证书。

1、现金奖励。每户奖励发展资金2000元。

2、项目支持。根据脱贫之星在产业发展中的整体业绩、发展前景等实际情况,因人施策,区别对待,优先采取以“以奖代补”、项目安排等形式,予以产业扶持。

3.金融贷款。对在产业发展中前景乐观但资金困难的脱贫之星,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优先给予低息或贴息金融贷款的扶持。

五、深度宣传

要多途径对“脱贫之星”进行全景化深度宣传。

(一)网络宣传。醴陵新闻网要开设专题页面,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脱贫之星风采。充分利用“醴陵发布”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脱贫之星的先进典型事迹,实现网上网下即时互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对外宣传。市委外宣办、醴陵电视台和《今日醴陵》等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对全市脱贫之星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层次的挖掘整理,并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送,适时邀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来醴采访报道,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市脱贫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活动作为决胜脱贫攻坚的有效抓手。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广泛宣传、层层动员、精心培育、用心挖掘,实实在在评选出一批具有醴陵精神特质的先进典型,组织人员挖掘整理好事迹材料,全力推进评选工作。

(二)严格审核,注重质量。评选活动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各镇(街、区)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谁推荐谁把关,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所评人物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性和教育性。候选人事迹在公示、社会展播期间,如有举报,各镇(街、区)和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根据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三)完善材料,规范推荐。三星级脱贫之星的推荐材料包括:《醴陵市脱贫攻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推荐表》(下载地址:醴陵市扶贫专干QQ群);二星级脱贫之星推荐材料由各镇(街、区)参照制订。‚事迹材料。要求标题鲜明、文体规范、结构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富有感染力,字数在2000字以内;③本人照片5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日常工作照或生活照4张,均为电子版)。推荐表、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需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所有评选活动资料分别由组织者汇编成册存档。联系人:邓立平;联系电话:0731-23359076。

附件:醴陵市脱贫攻坚之星评选活动2017年第_季度候选

人推荐表

醴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3月5日

附表:

醴陵市脱贫攻坚之星评选活动

2017年第季度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时间:年月日

推荐类型

姓名

性别

一寸免冠相片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地址

(2000字以内,可另附纸)

(贫困户签名)

推荐单位

意见

年月日(盖章)

市扶贫办初审意见

年月日(盖章)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审

意见

年月日(盖章)

公示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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