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万宁市2019年推广提高槟榔单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万宁市2019年推广提高槟榔单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代)
2019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2019年推广提高槟榔单产实施方案
近年来,由于槟榔种植户对槟榔园肥水管理不到位、过量使用除草剂、病虫害防治不科学等原因造成槟榔大面积出现黄化现象,导致槟榔产量大幅度下降。为了做好槟榔种植高产栽培管理示范工作,引导和带动槟榔种植户加强槟榔管理,提高槟榔单产,结合我市槟榔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槟榔生产技术为手段,推广提高槟榔单产技术,引导、带动农民加强槟榔管理,全面提高我市槟榔单产,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实现提高单产不低于20%,提高农民栽培管理槟榔技术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园区选择。
选择交通便利、便于组织技术培训及农民观摩、具有灌溉设施、连片种植20亩—80亩的槟榔园(面积大于80亩槟榔园仅限实施80亩),实施提高槟榔单产示范。2019年实施提高槟榔单产示范面积1500亩。
槟榔种植户填写《万宁市推广提高槟榔单产实施申请表》经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审核后报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组织人员评定。
(二)科学施肥。
1、增施有机肥。槟榔种植户负责每亩槟榔挖穴埋施腐熟有机肥600kg。
2、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复合肥,按照162kg/亩标准免费发放给实施提高槟榔单产槟榔园主,槟榔园主根据技术员指导混合有机肥埋施。
(三)病虫害防治。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病虫害防治,全年喷施农药一次和投放姬小蜂、啮小蜂一次。指导槟榔园主防除杂草、灌溉防旱。
(四)保花保果。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槟榔掉花掉果原因,免费提供保花保果剂,槟榔园主自行施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万宁市2019年推广提高槟榔单产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基,副组长:符之学,成员:翁书旭、王慧、王明军、周娇艳、吴华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肥料和药物采购、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
万宁市2019年推广提高槟榔单产项目资金来源于市2018年本级预算槟榔病虫害绿色防控、良种良苗推广及提高单产示范经费,预算共计165万元,其中项目采购肥料资金121.014万元,采购农药及劳务资金22.05万元,槟榔园测量费7.5万元,投放姬小蜂费3.75万元,招标、验收和审计等费用10.686万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
万宁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
六、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
七、工作步骤
(一)开展宣传工作。(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
项目实施单位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宣传发动槟榔种植户申请实施提高槟榔单产示范。
(二)选定实施槟榔园。(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
项目实施单位收到《万宁市推广提高槟榔单产实施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派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实,核实后召开局班子会议讨论确定项目实施槟榔园,作出审批意见。委托测绘公司测量项目实施槟榔园面积,测量公示7天,异议后核准项目实施槟榔园面积。
(三)组织项目实施。(2019年7月6日-2020年3月10日)
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物资(复合肥、农药等)和防控劳务服务。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物资和劳务服务,种植户按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单位技术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实施过程中槟榔园主没有按600kg/亩配足有机肥的视为不配合实施,取消槟榔园主实施资格,另选符合条件种植户实施。
(四)组织验收审计。(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31日)
项目实施完成后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收审计。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准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领导,按项目实施内容及时间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相关镇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检查监督工作,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完成。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市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专款专用。
(三)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积极开展推广工作,让更多槟榔种植户自觉加强槟榔管理,实现提高槟榔单产。
(四)做好项目材料归档管理及验收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资料档案,及时归档装订,并完善档案管理相关手续;委托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审计工作。
附件:1.万宁市2019年推广提高槟榔单产项目经费预算表
2.万宁市推广提高槟榔单产实施申请表
3.万宁市2019年推广提高槟榔单产实施项目验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