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艳霞

2020年,银保监会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在保险监管的各个环节,不断补齐保险监管制度短板,扎紧“不能违规”的制度笼子;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保障服务。

补齐保险监管制度短板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银保监会公开发布各类保险规章、规范性文件40余条,对人身险、财产险、保险中介、互联网保险、保险资产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与约束。

其中,实施了近年来车险领域最大的一次改革。2020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短期内“降价、增保、提质”。数据显示,车险综改实施后,约90%的客户年缴保费下降,车均保费由3700元下降至2700元,其中保费下降幅度超过30%的客户达69%。

除车险综改外,普通型人身险、意外险、保证保险、责任险等多个险种的规范和政策出台,进一步控制了市场乱象,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中介成为2020年重点监管对象。《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相继下发,有利于推动保险中介行业加快转型发展,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有序。

此外,保险资管新规、保险资管产品新规等多项政策出台,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让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保险资金通过债券、股票和非公开市场投资为实体经济融资18万亿元。2020年全年险资举牌达到23次,创下近5年新高。

“监管制度框架的不断完善,让相关业务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保险业改革创新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引导行业回归本源。”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

绷紧防控金融风险的弦

在积极补齐制度短板的同时,银保监会始终绷紧防控金融风险这根弦,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长期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为此,银保监会制定出台《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

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于2020年7月依法接管天安财险等4家保险公司。同时,对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普华永道统计显示,2020年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共开出1705张罚单,涉及大量“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虚构中介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之外的利益”等违规行为。

“2020年保险业的罚单数量和金额都要远高于2019年,这说明监管机构毫不松懈对保险业市场乱象进行整治和查处。除罚款外,2020年的处罚还涉及撤职、禁入、停业、吊销牌照等更加严重的决定。”普华永道表示。

此外,银保监会高度重视股东股权监管工作,将查处违法违规股东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全年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47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进一步严肃市场纪律。

引导保险保障加码

2020年,银保监会组织行业服务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切实保障保险市场稳健运行。

疫情冲击下的保险业,2020年逆势增长。数据显示,2020年前11个月实现原保费收入4.22万亿元,同比增长6.46%。特别是健康保险保费收入6582亿元,同比增长13.9%。

同时,保险业通过捐赠保险、扩大承保责任、提供便捷理赔服务等方式,全力参与抗疫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多家保险公司在已有短期意外险与健康险的基础上,针对新冠肺炎扩展了保障范围。财产险公司还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不难发现,监管方向越来越强化行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人民群众、发展人民需要的保险事业。展望2021年,保险业应更多聚焦民生领域,在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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