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1+6”工作思路和对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快公办学校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内涵品质,深入打造东莞“慧教育”,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建设。健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各园区、镇(街)100%设立教育系统党委和纪委(或纪检委员),按要求理顺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双标”工程建设,深化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打造学校党建品牌。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加强我市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托民办学校开办、年审、专项资金核拨等载体,加强对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情况核查,实现民办学校党(群团)组织应建必建。
加强和改进思政课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政课的核心课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以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升思想政治课质量水平。学校党组织切实负起思政课建设主体责任,校长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为师生讲思政课的常态化机制,落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为学生上第一堂思政课的要求。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进直属公办学校内部审计或后续审计、市教育局相关项目专项审计。开展市直属学校监督检查,加强对市直属学校“一把手”的监督,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校长2019-2020学年述责述廉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纪检干部、党务骨干等培训。推动加强普教系统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二)大力推进教育扩容提质
全面加快公办学校建设。配合市政府建立健全加快公办学校建设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各项统筹协调、指挥决策和督导推进工作,加强对学校布局规划、建设项目生成、审批和建设等研究指导。牵头制定《东莞市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实施意见》《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并配套保障办法、机制和审批流程图等,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调动各方资源参与办学,形成加快公办学校建设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提升中小学校建设品质。牵头制定并落实东莞市公办学校建设行动计划及2020年度建设项目清单,力争2020年完成新建扩建公办中小学29所,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3.36万个。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规划编制。深化推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专项改革试点,完成评估验收和总结提炼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东莞经验。积极申报创建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东莞市申报创建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聚焦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着力推进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做好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开展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高质量完成《东莞教育现代化2035》编制工作。
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年内新组建8个教育集团,完成组建30个教育集团的总目标。完善驻片局领导统筹协调责任片区集团化办学推进工作机制,加强教育集团运作的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开展2019-2020学年度集团化办学专项评估,促进教育集团有序发展。
推进品牌学校培育。积极做好第一批普通中小学品牌学校绩效评价,组织品牌学校培育对象开展专题学习交流,加强培育过程指导,促进学校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科研水平、强化办学特色,提升品牌内涵和教育教学质量。完成认定第二批普通中小学品牌学校,遴选第三批普通中小学品牌学校培育对象40所。
加快建设未来学校。加快推进筹建松山湖未来学校,建立办学核心团队,协助松山湖高新区加快学校规划报建、预算编制等,力争2020年下半年正式开工建设。依托松山湖未来学校实验区打造课程研发基地,构建未来教育课程体系,同步推进未来学校硬件软件建设,促进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健全松山湖未来学校教育集团运行机制,修订、完善集团章程,举办理事会议,促进集团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探索调动发挥民间资本等各方面力量,创新灵活多样的方式,共同支持未来学校发展。推进水乡片未来学校前期工作,明确滨海湾未来学校选址。
深化“莞式慕课”运用。加大东莞慕课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慕课平台的规模化、常态化应用。实践优化“莞式慕课”运行和激励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以“一师一优课”“慧教育·慧资源·慧应用”“莞师·慧课堂”等品牌研训活动为抓手,依托慕课教育试点,开展双师教学、远程同步课堂、翻转课堂等智慧课堂创新研究,创新“互联网+”教学新范式。组织第六届东莞市优秀慕课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推广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慕课教学模式。立足课堂教学,推动全市民办学校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的应用,帮助80所民办学校有效开展新型教学改革实践。
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举办市级科技竞赛活动,建设全市的科技教育团队,开展好以片区、镇街为单位的科技教研及竞赛活动。推动我市更多学校和教师参加省、国家各类科技及STEM教育活动。举办市级电脑制作活动,承办全国第二十一届电脑制作活动。组织第三批创客教育学校申报、评审、建设、考核验收工作,指导督促第一、二批创客教育学校按要求开设创客课程,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建设创客教学资源。
推进e工程行动计划。推进实施《东莞“慧教育”e工程行动计划》,完成IPv6升级调研、统一架构平台2.0版本更新,开展可信身份认证(教育卡)试点、市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测评工作。推进“莞易学”、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依托探究学习平台推广项目式学习、综合探究活动,扩大教师协作社群平台在电子备课、名师指导、协同教研等方面的应用,探索5G+AIoT、师生大数据画像等应用场景,打造智能化校园示范典型。
(三)全面促进各级教育协调发展
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和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公办幼儿园建设,多途径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力争2020年完成“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的攻坚目标。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快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按“一园一案、一事一议”原则,逐一对台账中登记的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情况进行分类整改。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五育”并举,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各中小学校注重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完善作业考试辅导,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课程建设和教研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初中区域教研,继续以分片推进方式开展 “慧教育·慧资源·慧应用”主题教研活动,促进区域教研活动与双师教学、送课到校活动有机结合。加强校本教研指导和统编教材培训。将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进行评估,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的功能。
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逐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高中新课标研讨,组织参加新教材培训,指导2020级高一教师做好新教材启用工作。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科学合理实施选课走班,加强与新课改、新高考相适应的校本课程建设,开好生涯教育课程。结合各学科合格考、选择考的要求,在推进课程改革、高考改革的过程中保持高一、高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继续加强2020年高考试题、备考策略、学习方法等研究,提高备考效率和教学质量。
促进职业教育优质创新发展。加强“双精准”专业建设,扩大骨干专业规模,继续扩大工科专业招生比例。实施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更新专业教学内容,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推动企业行业参与学校的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技能竞赛、实训实习等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教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中高职五年一贯制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深莞企业申报我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对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定点企业给予补助。新增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30个,2020年底前总数达到100个。继续开展中职学校对外合作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提升美誉度和吸引力。
促进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高标准加快筹建大湾区大学,启动项目规划建设,按相关流程做好项目立项、报建等程序,组建高水平国际化管理团队,基本搭建完成管理架构,进一步完善具体办学方案,按程序做好大学设立申报工作,在办学前期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中心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推动与香港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力争完成东莞校区一期建设供地并启动规划建设。继续实施东莞理工学院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推进优势学科专业群、现代产业学院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广东医科大学推进教育教学、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服务,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继续推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建设全国一流职业院校,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推动实现办学水平和办学规模“双提升”。
扶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落实《广东省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2019-2022年)》,大力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组织实施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以民办学校年检、评先评优等为抓手,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出台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品牌提升计划,参考市级品牌学校培养、集团化办学等做法,遴选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民办学校和平台、项目并发挥其引领作用,推进民办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升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促进各类培训机构协调发展。
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实施《东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规范提升特殊教育。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十二年免费教育,力争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稳定在95%以上。加快推进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园区、镇(街)至少建设2间资源教室。充分发挥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职能,加强对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以及送教上门教师的指导培训。加快设立随班就读示范性学校,努力打造广东省随班就读工作优质化规范化学校。推进启智学校新校建设。
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健全。积极推动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多元化发展,大力开展各类成人教育与培训,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推动老年教育,初步形成老年教育体系。
(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推进“智慧德育”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育人目标之中,找准学科知识教学和思想道德教育融合的最佳结合点,提升德育课程主渠道效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开学第一课》、“向国旗敬礼”、“三爱教育”、“我的中国梦”、“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新时代好少年评选”、“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德育工作感染力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班主任队伍素质,发挥班主任在立德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认定工作,创建一批省“书香校园”,联合多部门建设“校园法苑”。进一步规范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完善研学实践管理系统,积极推动“五大组团”新建或改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中心镇新建或改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全覆盖工作。继续整合校外教育资源,督促已认定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更好发挥公益性和教育性。
推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依托市中小学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落实《东莞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品质三年提升计划》。编印《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手册》,制定东莞市中小学家长学校课程标准。加强家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购买成熟的第三方家庭教育资源平台服务,搭建覆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实施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教师挂职研修机制,培养一批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学科带头人和家庭教育名师。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开设校内家庭教育“课程超市”。编印《东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手册》,积极推行校园心理剧、校园心理健康周、心理健康月等主题活动,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特殊学生个案辅导,落实“三预”机制,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融合,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传统或特色项目教学,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列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加大校园足球教学和竞赛推进力度,探索推动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持续推进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广泛开展传统、优势、民族、特色等运动项目,打造特色体育品牌。举办市级中小学生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健美操、定向运动、田径、游泳、武术等系列比赛,组织指导学校参与省级各项中小学生体育比赛活动,推动学校之间的体育交流合作。继续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学校结合体质测试结果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体育教学和课后体育活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齐开足美育课程,落实《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推动地方文化、乡土文化、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舞蹈、合唱、手工艺作品展等艺术比赛及全市中小学师生才艺展示等活动,组织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作用,组织开展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及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劳动情怀。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力争全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实现全覆盖。加强语言文字专家库和师资建设,举办汉字听写大会、成语大会、诗词大会以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五)全面提升新时代教师队伍素质
加强师资队伍配备。继续做好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推动民办学校提高教师配备水平,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生师比、音体美教师配备和高一层次学历比例。推进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共建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争取在我市特色人才目录中增加教育系统人才类别,将国家、省、市教育领域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荣誉获得者纳入我市特色人才目录中。研究我市高层次教育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和配备工作指引,对我市引进不同层次的教育人才在条件、流程、补助等方面做出具体指引,拓宽我市教育人才引进渠道。
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十项准则》《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继续加大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力度,开展好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等活动,深化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做好第九轮校长考核、第十轮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在已开展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推动全市校长职级制全面实施。落实“市管校聘、镇管校聘”实施方案,重新核定全市教职员岗位。进一步盘活教职员编制存量,优化编制配置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编制总量。落实上级部门部署要求,聚焦教师主责主业,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统筹规范面向学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轻教师负担。按照中央关于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积极推动教师待遇稳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完善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指引。
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加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培养,开展第四批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继续做好骨干教师送课到校、专题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学校行政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民办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等项目,实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精准培训。充分发挥片区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优势,将片区统筹的教师培训项目纳入市培训计划。落实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认定和注册工作。推进教科研一体化,培育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水平提升。
(六)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和保障能力
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加快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平台,实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管理,实现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修订招生规则,实施排位法录取和招生批次调整等。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确保普通高中入学率稳定在合理区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考试招生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完善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优化申办流程,确保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和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人数占比不低于50%。推进中小学校内午餐午休服务,至2020年底实现7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推进公办小学提供430课后服务,至2020年底实现60%以上公办小学提供校内课后服务。深入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等助学项目,落实配足配齐各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向学生发放助学资金,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精准化帮扶困难群体,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助学政策。
加强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结合省对我市2018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反馈意见,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继续推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工作程序,提高督学责任区工作实效。继续加强对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等教育重点、热点工作专项督查。强化2019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施东莞市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教育线的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和考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和换证等管理工作。落实省案卷评查要求,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加强对园区、镇(街)行政执法案卷指导,开展行政执法实施工作情况督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教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和“一校一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进中小学校清单管理工作。
加强财务装备后勤保障。做好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助资金、公办中小学校建设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消防改造和校舍修缮专项经费等资金统筹监管,做好“十四五”教育专项经费规划。联合市发改局开展全市教育收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统计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促进市直属公办学校教育装备建设和保障,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应用水平。落实学校后勤工作专项检查,加大抽查力度,积极提高学校后勤管理水平。加强校服质量风险监测和校服供应企业的服务工作,保障校服管理合法有序。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出台校园安全管理第一事项制度,部署推广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检查服务,落实校园安全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深入治理各类涉校安全风险隐患。推进互联网+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成校园主要出入口一键报警和视频管理平台,完成校车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启动东莞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完成东莞市小学学段“每周安全教育10分钟”课程指引编制及验收,启动课程指引试用工作。大力推进防溺水体验式宣教活动,毒品预防教育“送教上门”活动,抓好消防、交通、应急避险、气象等安全知识普及,防范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试点开放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信息,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力度。强化学校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校车、应急、禁毒、消防等校园安全专题培训工作。
同志们!潮平岸阔催人进,风正扬帆当有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进取心,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精气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做好2020年各项工作,全力打造东莞“慧教育”,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共同谱写东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