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北京市监委消息: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分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芮宗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监委消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刘厚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透过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通报,能清晰看到,组地“携手”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实践越来越多、渐成常态。这背后,是“室组地”协作配合特别是“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正在发挥作用。
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积极推进协作配合,通过联合办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权威。
解决现实掣肘,弥补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中的不足
“那段时间真的是感受到了压力和困难。”提起查办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原党委委员、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李晓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一级巡视员、纪检监察员唐宝振至今仍感慨良多。
这一压力,源自责任。2018年党中央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监察权,使之既能查违纪问题,又能查职务违法问题,还能查职务犯罪案件。这为派驻机构全方位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提高派驻监督质效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的现实,要求派驻机构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治本作用。“长期不办案特别是不办具有典型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久而久之就会使监督松软乏力。”采访中,很多纪检监察组同志在这方面都深有体会。积极实践、主动出击,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果断对李晓华采取留置措施。
“作为改革后我们组独立承办的第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这个案子最后效果不错,但过程确实也饱含艰辛。”唐宝振告诉记者,“我们全组就十几个人,集中攻坚该案的同时还承担着大量日常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于是人员使用、工作摆布难免有些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加上案件本身比较复杂,组内干部大多缺少办理留置案件的经验,执法能力明显不足,多少有点力不从心。”
既有能力素质存在短板导致“使不上劲”的问题,也有倾尽全力却难以长期为继的困难。“通过李晓华案,我们队伍得到了很大锻炼,以后面临独立办案情况肯定会做得更好,但现阶段以独立办案为主的话,可能坚持不了太久。”唐宝振坦承,“办完李晓华案后,我们组里有些工作欠账得抓紧时间补上。”
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面临的困难,其实也是两年多来大部分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时都难以避免的共性难题。尤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越来越复杂,跨行业领域多、跨层级地域广、涉及人员庞杂等带来的协调难、取证难、认定难等一系列情况,使得单纯依靠纪检监察组,常常会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境地。
客观条件限制,也是影响派驻机构独立办案的一个原因。“没有自己的留置场所,只能借用地方的”“是否能联合挂牌、共享使用留置场所”……采访中,“留置场所”等办案保障问题被频频提及,成为“绕不开的难题”。此外,与地方监委办案一般都有固定的司法机关对接不同,派驻机构目前多是“一案一指定”,平时与司法机关联系不多、熟悉程度不高,衔接相对也不够顺畅,这导致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问题上或在移送起诉环节会消耗更多时间和精力。也正是着眼解决这些办案现实问题,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指导推动下,“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应运而生。
手段措施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那么,室、地究竟有哪些长处?简而言之,监督检查室政治站位高,掌握信息全面、熟悉纪法政策,既有协调各方的优势,也有“打大仗”的经验;地方纪委监委能够统筹调度的人员、场所、资源多,办案经验丰富、措施手段完善,在调查取证、谈话突破、性质认定等方面较为擅长,这些恰恰都是纪检监察组有所欠缺并急需的。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纪检监察组尽管在人员力量、办案保障等方面需要室、地的支持帮助,但其了解案发单位政治生态及权力运行特点、掌握被审查调查人具体情况、内部协调联系比较方便等优势,又是室、地所不具备的。
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室、组、地三方既按各自职责分别承担任务,又讲政治顾大局、扬优势补短板,最大限度盘活了审查调查力量、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凝聚起办案合力。
“石油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和油品销售领域的相关业务,行业属性强、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复杂,我们平常接触得少,想立刻上手比较困难。”隔行如隔山,与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联合查办所属山东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赵顺本严重违纪违法案时,山东省东营市监委办案人员首先遇到的一大“拦路虎”,就是相关专业知识的相对匮乏。该如何破局?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发挥其在本行业领域专业资源优势,第一时间抽调直属企业经营管理、财会审计、信息技术等方面专家和骨干,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协助联合办案组快速深入地了解业务规律和作案手法,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并肩作战、契合互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全程指导、督办该案,既统筹把握节奏、方向,又提供支持、帮助协调,堪称“坚强后盾”。东营市监委办案人员则发挥谈话突破快、取证标准高、司法程序熟等优势,与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一道分析难点、打通堵点。“为了确保办案质量,监委在取证时考虑得非常全面细致。”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员李树辉向记者举例,在查证涉案人员利用赃款买房、理财等资金流向时,东营市监委办案人员坚持严格对标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在涉案资金走向上分别向前、向后至少延伸一至两步、多查两道、力求“穷尽”,确保资金来源清晰、去向明确,从而保证整个证据链条的完整扎实。
“这次之所以能迅速查深查透赵顺本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并在较短时间内顺利移送审查起诉,室、组、地三方力量互补、联动配合是关键所在。”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而像赵顺本案一样,通过联合办案发挥“室组地”三方优势以提升办案质效、彰显反腐威力的,还有很多。
推动改革持续深化,加速释放治理效能
“‘室组地’联合办案只是一个起点。”采访中,不少纪检监察组和地方同志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随着“室组地”协作配合的探索实践不断深入,很多纪检监察干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正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所指出的:“深化改革不能空对空,必须有具体的措施作为载体。‘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虽是为解决办案现实问题而生,但却是现阶段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个有力抓手。”
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也深有感触。一方面,借由联合办案,进一步树立了派驻机构的权威,彰显了严惩腐败的强大声势和震慑效应,2020年全国海关有18人主动投案,同比增长20%;另一方面,通过构建海关垂管体制下属人和属地“条块联动”的监督模式,在海关系统有效传导了“管我的人在北京、查我的人在身边”的监督压力,提高了派驻监督的精准度、穿透力和震慑力。“我们尽最大努力先行先试,用好用足‘室组地’协作配合这一改革红利,倒逼自己全方位履行职责、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
还不止于派驻机构改革。在体制机制制度的“四梁八柱”基本确立基础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新阶段。“从这个角度看,‘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所体现出的组织作用、系统优势,所蕴含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本质特征,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提供了启迪和具体的切入口。”江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顺应形势任务、契合人们期待,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这个“合力”,源于中央、地方、基层的上下联动,也基于机关、派驻、巡视的左右衔接。由办案的协作配合,拓展到政治监督、巡视整改、专项整治、防范风险等多个方面,恰恰能把几方力量统筹起来,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衔接提供了结合点。“是实现监督力量更大范围整合运用、协同高效的新载体新路径”,有纪检监察干部这样形容。
实践证明,加强“室组地”协作配合非常必要、确有成效。室、组、地三方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观念,共同做好加强联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这篇大文章,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优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