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是“枫桥经验”发源地,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绍兴市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联、浙江省工商联关于推进商会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有效发挥商会调解在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防火墙”“减压阀”和“灭火器”作用,探索出一条“商事纠纷商会解”的绍兴新实践、新路子。

据统计,2022年,绍兴市工商联系统所属商会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70起,标的金额16.85亿元,调处成功率高达90.35%。

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2020年绍兴市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绍兴市工商联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将开展商会调解作为服务“两个健康”的突破性工作统一谋划、集中部署,全力打造“商会+N”枫桥式法护民企平台。

联合司法局推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联合检察院创建企业家法治会客厅,联合法院推进商会“共享法庭”建设,联合公安局组建商会(企业)警务联络室,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商会和企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目前,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调解组织(包括调解联系点、维权中心等)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5家,商会“共享法庭”12家,市内外商会(企业)警务联络室127家,其他企业调解组织1200余个,最大程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

确保商会调解提质增效

绍兴市率先提出“人民调解+标准化”理念,2019年受省司法厅委托起草制定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发布人民调解工作标准127项,在全省贯标实施。

绍兴市工商联积极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商会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商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协议审核制度、回访制度、学习例会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重大信息反馈制度,发挥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试点单位——诸暨市总商会商调委等优秀调解组织的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强对商会调解组织设立、标识标牌、队伍管理、业务流程、基础设施、台账资料等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受理、流转、调处、回访、司法确认等全流程服务标准。

注重商会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先选聘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商会运行、有行业影响和威望、具有法律政策素养的企业家和商会法律顾问,并不断完善培训、监督、考核和退出等机制,确保为民商事纠纷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

打造商会调解服务品牌

聚焦变矛盾“中转站”为问题“终点站”的目标要求,创新开展“一地一品”创建活动,鼓励各地创建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成功打造了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保障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目前,全市已建成“乡情式、乡贤式、专业式”三大品牌调解工作室96家,有效整合有关调解资源实现协同联治。如诸暨市打响“商事纠纷找商会”调解品牌,推行“十大调解法”。

绍兴市柯桥区成立全市首个以知名企业家个人命名的“尚明调解室”,有效凝聚民企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绍兴市上虞区推行“以新调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在绍异地商会作用,以乡音、乡俗、乡情为纽带开展调解工作。嵊州市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三员联调”进商会,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乡贤等多方力量参与商会调解,构筑全域全时全员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共同体,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延伸商会调解服务触角

全力构筑“内外贯通、防调一体”的枫桥式护企优商调解模式。市内,在市县两级工商联、商会、重点企业,分级分类建立各类调解组织和法律维权中心;市外,积极探索在外越商权益保护机制,全国首创设立在外绍兴商会警务联络(调解)室,建立快查快处、联动保护、案件回访、防范宣传、合作磋商等5项机制。

拓展商会调解工作链,积极向前端和后端两个方向延伸工作触角。前端加强诉源治理,通过“百所联百会”行动,定期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活动,指导帮助民企合规经营,预防化解法律风险。据统计,2022年“百所联百会”行动中,累计举办商会法务培训81场,开展联合调研和情况会商203次,为6.57万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出具法律意见1302个,提供法律咨询4778次,有效预防了一些涉企矛盾纠纷的发生。

后端加强案件研究和回访,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做好持续跟踪,督促执行,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分析原因,并引导企业合理选择争议解决渠道,有序表达诉求,理性处理纠纷,构建日常有宣传有预防,调处有质量有效率,事后有分析有监督的商会调解模式。

提升商会调解智能化水平

积极推行“大数据+调解”模式,全面应用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在线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和“浙里调”智能移动调解系统,推动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线上调”“掌上办”,实现网上申请、网上调解、网上协议、网上司法确认等“一条龙服务”。

特别是新冠疫情期间,充分利用数字化调解平台,积极推行“非接触”线上调解,会同司法局引导商会优先登录“浙里调”开展网上申请、预约和在线调解;会同检察院共同建设“线上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打造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在线调解于一体的全时空、零距离云端调解平台;会同公安打造产业链预警平台,帮助企业监测安全风险和经营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涉企矛盾纠纷;会同法院推进“移动微法院”“浙江解纷码”“庭审直播”等数字平台建设,助力商会共享法庭实现“一屏、一线、一终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做到疫情防控期间商会调解服务“不断线”“不打烊”,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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