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担使命 奉献践初心

——临沂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先进事迹

这是一个团结拼搏、奋力争先的集体。早在2009年,就荣获“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2015年先后获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优质案件评选一等奖,2019年又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这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饱含着几代审理人接续奋斗的心血和求真务实的执着。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案件审理工作“根和魂”

临沂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始终把政治意识作为审理工作的根本和灵魂,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机关属性,提出“一二四三”审理工作理念,即把政治意识放在第一位,用好纪律、法律两把尺子,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

增强政治意识,落实纪在法前要求。该室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办理的11起留置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均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对中止党员权利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办理了全省第一例中止党员权利案件,并研究制定了《关于中止党员权利工作的实施办法》,作出明确规定,有效杜绝“狱中党员”问题。集中开展违法犯罪党员大清理和处分决定执行大检查,对违法犯罪党员及时作出处理,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处理责任人员10名,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找准政治定位,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室从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着手,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诫勉谈话作了详细规定,为全市开展诫勉谈话工作提供了具体遵循。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诫勉谈话600余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明显增强。坚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审视案件,综合考虑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搞一刀切,不唯数额论,案件办理的综合效果好。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监督执纪“三个效果”。开展审理工作需要怀着高度政治责任感,发挥审理工作职能优势,为一体推进“三不”加压助力。该室坚决摒弃就审理案件而审理案件的倾向,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对重大复杂案件,认真剖析发案单位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建议。在查办该市某临时机构领导干部侵吞、挪用公款案件时,针对该机构暴露出的内部运行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向市委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建议,有效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得到市委高度认可。

立足本职讲规范,打造纪检监察“铁案”工程

该室始终把保证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和生命线,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要求,全面梳理工作关键点、风险点,逐步健全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审查起诉、督导考核四项工作机制。

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该室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规定,围绕6大模块,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参与研究制定了《初步核实工作规程》等7项工作规程,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为提升案件质量奠定制度保障。

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机制。秉持“案件审核把关必须有据可依、以理服人”的工作理念,对退回补充调查程序进行规范,要求提出的补证意见必须有理有据、具有建设性。

规范移送审查起诉程序。把保障留置案件质量作为必须攻克的“娄山关”“腊子口”,对留置案件审核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研究制定了有关办法,建立健全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临沂各级监委共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0余起,均未出现检察机关退查退补问题。

规范督导考核工作模式。该室坚持以务实管用的督导考核为抓手,倒逼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加压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实行检查考核常态化,每年对县区组织开展一次优质案件评选、一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半年、全年案件质量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的案件质量动态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整体质量。

坚守本色讲忠诚,锻造案件审理“铁打的人”

保障案件质量,离不开一支政治素质强、能力水平高、工作作风硬的审理干部队伍。“打铁的人必须做铁打的人”是该室始终坚持的理念。经过几代审理人的不懈努力,该室积淀起了“政治过硬、作风严实、业务精通、敬业奉献”的审理文化和审理精神,融入到每名审理人的血液中。

夯实队伍政治基础。把党的建设摆在统领地位,加强审理室党支部建设。切实加强审理队伍政治建设,以政治上的清醒确保行动上的坚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到“山东省政府、115师指挥部旧址”“沂蒙精神纪念馆”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走先辈道路,筑牢对党忠诚初心,补足精神之钙;通过技能比武、业务培训等多种途径,寓政治教育于业务工作中。

锤炼队伍严实作风。充分发挥室务会作用,坚持定期召开室务会研究案件,在证据标准、事实定性、量纪处理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既群策群力提升了案件质量,又形成了严谨、民主、团结的工作氛围。严格落实“三个严于”要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说情报告、个人政策咨询报告、答复意见集体研究三项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防“灯下黑”。加强县区审理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举办了15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培训审理干部1000余人次。

潮平两岸阔,风好正扬帆。临沂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以这次受到表彰为契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踏实苦干、砥砺前行,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