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飞速发展 体系机制更加健全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武汉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发展和科教兴市战略,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蔚然盛行,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历史成就令人瞩目,实现了“四大转变”,即: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由相对封闭向多元开放转变;由“有学上”向“上好学”方向转变;由单一的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70年来,武汉教育取得了7个标志性的巨大成就。
一、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
至2018年底,武汉共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2752个,在校生254.07万人,教职工21.85万人,教育人口总数达275.92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幼儿园 1511 所,在园幼儿 31.80 万人,教职工 4.62 万人,分别是1949年的137.4倍、668.3倍、1711.1倍;小学 621 所,在校生 57.87 万人,分别是1949年的1.1倍、7.5倍;普通中学374 所,在校生 32.84 万人,分别是1949年的6.3倍、19.8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124 所,在校生 10.02 万人,教职工0.82万人;高等教育机构111所(普通高校 84 所,成人高校 7 所,科研机构 20个),在校生 121.33 万人(研究生 13.81万,普通本专科学生 96.93 万人,成人本专科学生 10.59 万人),教职工 9.25 万人(普通高校9.19万人,成人高校0.065万人)。其中普通高校的数量、在校学生数和教职工数分别是1949年的8.4倍、215.4倍、64.4倍。学前教育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优势明显,现代远程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休闲教育等稳步发展,各种职业培训蓬勃开展,全市教育事业规模至“十二五”末期在全国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二。
二、构建了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
教育法制体系不断健全。2011年,制定出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首部地方性教育法规《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2014—2018年,先后颁布《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3 号)、《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4号),制定出台了《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试行)》《武汉市校园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部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教提供了制度保障。教育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施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依据《武汉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为教育系统提供法律服务。教育管理体制日臻完善。基础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重心上移,落实了区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至2018年底,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基础教育民办机构共1126个,其中,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市的比重达到67.34%,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格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全面完成中小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基本实现了“一校一章程,章程有特色;校校有制度,制度要落实”的工作目标。在国内率先研究制定《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并在41所中小学开展试点。
三、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日益提升
凸显“公益普惠”缓解学前教育“入园难”。自2011年开始,连续实施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扩大普惠性资源、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等四项试点任务,积极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修改完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起配点从15万方下降到12万方,扩大住宅区配套学前教育资源。2014年以来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8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04所,惠及幼儿15.65万人。2018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0.0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1.86%,“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紧扣“优质均衡”化解义务教育“择校热”。2014年,我市继成都、上海之后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实现了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迈进。完成了全市拟长期保留、规模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小学469所,初中222所),全面改善42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城乡学校办学差距进一步缩小。积极推进中小学配建工程,努力缓解局部地区入学矛盾。大力实施学区制和委托管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学区217个,中心城区实施学区制管理的比例达100%,远城区超过50%。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意见》,实施完善学区制推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学校主动内生优质发展、干部教师交流补充、经费保障、创新评价促进等6项工作机制。2018年,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9.89%。推动“优质多样化发展”。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各约占三分之一,构成了层次多样、较为完善的普通高中办学体系。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在校生所占比例超过80%。坚持探索特色发展之路,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特色逐渐鲜明。高考成绩始终保持全省领先地位,高考全口径上线率连年超过94%,高分层在全省保持绝对优势。一批学生通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被牛津、剑桥等世界著名学府录取。
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职业教育呈现内涵发展新态势。制定实施《武汉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组建了7个行业类职教集团,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10所,建设了一批重点实训基地、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不断强化订单培养、校企合作、理实一体,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覆盖80%以上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5%以上。深化中高职衔接“3+2”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通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从2017年开始每年发布《武汉市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成人教育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5个、实验区3个,23人获评全国百姓学习之星,15个项目获评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成功入选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学习型网络城市。高等教育形成持续发展新格局。保持高等教育规模优势,在汉高校达91所;武汉地区高等教育在校生(含研究生及成人本专科学生)为121.33万人,居全国前列。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在汉高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等4所市属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形成了1所综合性本科大学、1所应用型本科大学和2所高职院校的新格局。
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我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城市、国家教育云试点城市、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中小学研学旅行国家实验区、智慧教育示范区等8个国家级改革实验区(试点)。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已圆满收官,经验在教育部会议上交流。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在武汉成功召开,获得教育部领导充分肯定和与会代表高度评价。中小学校教师“双向选择、逐级聘任”岗位聘任改革稳步推进,教师队伍活力充分激发,全市教育系统先后涌现出杨小玲、桂贤娣、张龙、禹诚等“国字号”先进模范教师。“校园足球”活动蓬勃开展,全市足球特色学校布局达到437所,成为唯一在2017年全国“我爱足球”比赛中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全线进入总决赛的城市。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成效明显,获评全国唯一“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武汉经验”被孙春兰副总理批示向全国推介。全国青少年学生近视防控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相继在我市召开。积极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被中央电视台跟踪报道。国学经典诵读、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实现全覆盖,武昌区“20+20亲近母语行动”经验获教育部推介。
六、教育公平得到进一步彰显
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教育资助体系,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义务教育实现了“零收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围绕精准扶贫,强化助学扶智,对精准扶贫户大学生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全覆盖。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连续3年达到100%。来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就学享受同城待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98.23%,居全国同类城市首位。新洲区邾城四小被媒体誉为“留守儿童第一校”,得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的批示肯定。全市实现了中小学、幼儿园免费直饮水全覆盖和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有序推进视频监控一键通与公安部门联网。
七、教育“三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互动式电子白板已进入全市中小学每个教室。实现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按师机比1:1配备,学生计算机按生机比7:1配备。积极探索并推广数字化高效课堂、同步课堂、网络教研、名师工作室和探究性学习5大模式的应用,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广泛共享,实现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跻身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城市。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出台《关于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和第一轮、第二轮《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数量增至3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达到20个。教育现代化持续推进。率先研制颁布了《武汉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完成了500余所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