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对标广深和问题导向两个维度,充分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办事+审批”“服务+环境”实现跃升,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高城市软环境竞争力,更好地推动东莞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日,结合东莞市实际,东莞出台《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一、主动对标对表广深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1. 对照指标评价体系加快实现与广深营商环境的无差异化
以2023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对照世界银行最新标准,锚定广深营商环境5.0、6.0版,全面查摆与广深的差距。对于没有达到广深水平的,加快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对于与广深持平的,持续巩固提升、防止掉队;对于在全省领先的,着力打造亮点、树立品牌。
同时,对于副省级城市和经济特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权限事项,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力争“广深能做到的,东莞也要努力做到”。
全力争取纳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更多在广深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在莞落地实施。
2. 建立常态化的学习借鉴机制
主动深化穗莞、深莞营商环境动态学习交流,推动相关部门定期到广深对口部门进行学习取经。
建立广深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动态复制推广机制,定期滚动梳理、复制推广一批新举措、新做法。
3. 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发现、反馈、纠正闭环机制
对标深圳“接诉即办”做法,依托企业直通车、“企莞家”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莞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渠道,广泛搜集与广深营商环境对比差距明显以及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事项,实行即接、即转、即办。
健全问题事项解决限时反馈机制,能解决的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推动办理情况100%反馈到位。
学习深圳“政务服务体验官”做法,在市镇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搜集办事体验报告,从企业群众的角度发现问题、改进做法。
支持代办团队将服务过程发现的堵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二、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水平向广深看齐
4. 开展高频事项办理“零差距”改革
聚焦年办理量前100事项,对标广深标准进一步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间,推动办事体验全方位与广深看齐。
借鉴深圳“打造无实体卡证之城”做法,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年底前年办理量前100事项涉及证照原则上100%电子化、免提交。
深化高频事项穗莞、深莞跨城通办,年内新增通办事项不少于100项,总数突破1000项。
5. 严格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
以“全年省抽查发现问题数不超过广深”为目标,对办事指南实施“一月一全覆盖”检查,夯实依法依规办事基础。
加大办事窗口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建立事项进驻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其余事项100%进驻市镇政务服务大厅;对广深能进驻的事项,原则上不得纳入负面清单。
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除法律法规要求等情形外,年底前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
6. 学习广深做法全面加强审前服务体系建设
学习深圳“导办服务‘零距离’”做法,在市镇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设置审前服务区,上线审前服务系统,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导办帮办代办集成服务。
借鉴广州“AI赋能12345热线”做法,充分应用智能机器人、智能坐席助手等提供办事咨询服务,推动热线接通率从80%提升至90%,达到广深水平。
参照深圳“政务服务地图”做法,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事导航服务,实现“一图导览、一键预约、就近办理”。
开展办事指南通俗化改革,对年办理量前100事项全部提供“白话版”办事指南,推动办事指南申报表单的示范文本配置率从80%提升至100%。
7.以广深区级大厅为标杆加快提升镇街政务服务能力
以优化综窗资源配置为突破口,全面提升镇街(园区)政务服务效能,年底前由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直接管理的综窗人员占比超70%,大综窗或分类小综窗占比超70%,高频业务办理效率不低于市级综窗的80%。
落实省“县镇扩权赋能”工作,新增下放一批事项,推动在镇街(园区)可办事项突破1500项。
完善人员培训和双向互挂机制,聚焦服务“热情度”和“管事率”,针对性提升基层审批服务人员素质水平。
8. 打造一批政务服务改革全省“单打冠军”
巩固公安业务“一窗通办”先发优势。
健全税费服务集约处理工作机制,率先实现高频税费服务提级办理。
率先开展镇级社保医保综窗建设,8月底前所有镇街(园区)完成社保医保综窗改革。
创新实施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维提升工程,推动更多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办”。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证照“一网通办”事项数增加至150个,深度和广度全省领先。
持续做好退件管理考核,严格落实“两个10%”要求,全年退件率控制在3%以下。
三、着力打造与广深同效的项目服务保障体系
9. 强化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
借鉴广州“清单之外无审批”做法,全面开展项目建设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工作。
建立“全过程审批流程一张图”,将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的技术审查、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核验、公示公告,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和验收接入等纳入监管,推动从压减审批时间向压减全口径最终落地时间转变。
10. 推动项目用地审批持续提速
对标广深“用地清单制”做法,在土地供应前形成拟出让地块的“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在土地出让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年内市四大平台、七大战新基地新增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比例达50%。
深化“互联审批 围合供地”改革,以“应纳尽纳”为原则争取推动80个重大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实现规划修编、用地审批、工程审查三个阶段涉及的方案资料同步上报、同步审批,项目用地环节审批时间压减50%以上。
11. 加快项目最终落地
参照省“三年工程两年干”工作要求,紧盯已通过经济效益审查未拿地、已拿地未动工、已动工未建成的重大产业项目,坚持“日督促、周调度、月通报”,推动早开工、早完工。
学习广州“订制式审批服务”做法,强化“莞家代办”对项目拿地后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指导服务,帮助项目尽快动工建设。
在不违反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项目单位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诉求,提前介入做好关键指标把关服务,减少退件次数。
12.强化低成本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保障
参照深圳“打造高品质、低成本优质产业空间”做法,年内先行启动1000万平方米优质产业空间建设,为优质成长性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空间支撑。
借鉴广深“搭建工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做法,加快开展工业厂房空间信息普查,引导工业企业通过“企莞家”发布用房信息,推动厂房空间与企业需求高效匹配。规范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
13. 创新“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
制定“工改工”项目底线管控清单、选址负面清单、管控要素审查清单,明晰审查标准,简化审查内容,将市级部门审查时间从原来的最短4个月再进一步压缩至2个月内。
借鉴深圳做法,优化“工改工”项目市级部门横向征询机制,非必要不征询,同一项目不反复征询,征询时相关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性意见。
14. 加快补齐项目规划编制短板
对标广深持续发展壮大规划行业,创新建立规划编制单位评分体系,培育更多扎根东莞的优质规划技术力量。
搭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沟通桥梁,及时宣讲解读最新规划编制政策。
用好“多规合一”平台,强化项目策划意见和规划建设条件的统筹协调。
四、学习广深经验推动对企服务争创一流
15. 提高企业诉求响应服务质量
完善企业直通车机制,年内推出30个“直通车+专属服务”场景,提高直通车企业获得感荣誉感。
参照广州“一企一档”做法,融通归集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料,积累企业标签,绘制企业画像,为打造“千企千面”服务奠定基础。
借鉴深圳“深i企”做法,以“企莞家”为载体集成链接全市涉企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金融、用工等一站式资源服务。
16. 打造惠企利民政策“一站享”标杆
学习广州“‘一门式’政策兑现”做法,在市镇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兑现优先窗,逐步在优先窗实现政策“一揽子”集中申报兑现。
打造“一平台多终端”政策兑现线上服务体系,以“应进尽进”为原则,年内新增不少于60项惠企利民政策进驻“莞财扶助”平台,加快推动“企莞家”、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的政策兑现功能与“莞财扶助”平台对接互通。
17. 提高政策制定兑现、解读咨询服务水平
率先将惠企利民政策兑现纳入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管理,推动政策兑现更加公开透明、便捷统一。借鉴广州“建立工业用地项目信用管理机制”做法,探索将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履约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并作为申报惠企政策时的参考。规范惠企利民政策申报时长设置,原则上申报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学习广州“开展产业政策评价”做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等参与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政策制定。
建立政策发布、解读、宣传三同步机制,重要政策发布时要同步公开咨询电话。加强12345热线政策咨询解答能力建设,提高政策咨询响应准确度。
18.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强化对窗口审批、一线执法等直接面对企业群众的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廉政建设,大力打击吃拿卡要、慵懒散拖、变相指定中介等现象,对服务不积极、不到位,工作不担当、不作为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加快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开展政企“早餐会”“下午茶”,由市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家心声、共谋发展良策。
借鉴深圳“设立企业家日”做法,办好东莞企业家日活动,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亲商重商护商的社会氛围。
五、加快缩小市场监管效能与广深的差距
19. 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依据信用等级高低实行差异化监管。
借鉴广深“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做法,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行业建立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完善个人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20. 深入推进综合监管改革
对标广深涉企日常监管联合检查做法,完善联合抽查机制,对联合检查中有关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结果,所有联合检查部门应当直接采用;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
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筹作用,推动各类行政执法和“综合查一次”行动由委员会统一调度协调,减少重复执法检查次数。
21. 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学习广深“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做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加快出台尽职免责办法,为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提供保障。
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等,给予市场主体成长“试错”空间。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决定。
六、抓紧补齐重点领域短板弱项
22. 升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
借鉴广深“强化政企协调联办”做法,提前共享企业项目建设信息,支持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报装服务前移。
深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改革,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所需的报装信息统一整合,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
大力推广新能源及综合能源项目,为企业购买平价绿电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开展用电收费专项执法检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3. 提升劳动就业服务效能
实施“就莞用”服务体系优化工程,推动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人口100%就业。
实施“技能培训 人人享”等行动,推动35万人次提升学历技能素质。
借鉴广州“‘五星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分级评审制度”做法,加快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行动,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24. 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学习广深“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做法,加快推动合同签订和变更等重点业务在线办理。
严格按照省公告公示范本要求公开招投标信息,增强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借鉴深圳“‘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做法,简化资格条件形式审查,供应商只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承诺函即可替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资格证明材料。
建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制度,强化末端执行管理,督促采购人及时、规范做好履约验收相关工作。
25.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参照广州“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做法,出台公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深化与农资交易平台对接互通,推动镇街(园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有资产交易“应进必进”。
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协同监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协助构建闭合监督体系,防范围串标等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东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实行月调度、季报告,建立完善通报机制,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共性突出问题,督帮一体、久久为功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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