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大多涉及群众利益,且面广量大,案件办理质量直接影响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效,四川省旺苍县纪委监委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法,乡镇纪委负责案件查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案件审理,切实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

旺苍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承担机关自办、派驻纪检监察组、上级指定管辖等多方面案件审理任务,“乡案县审”制度的实行,使“案多人少”问题更为突出。为解决这一难题,该县纪委监委选优配强审理干部队伍,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抽调力量组建“乡案县审”工作专班,搭建案件审理工作平台,专班力量每季度轮换一次。为提升审理业务技能,通过专家讲、能手授、干部练的审理技能培训模式,实现全员“充电”提能,储备审理后备人才35名,有效破解“谁来审”这一难题。

“乡镇纪委不负责审理,不代表对案件质量不负责。”旺苍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为压实乡镇纪委办案责任,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委领导+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要求案件移送前逐级审核把关。即,乡镇纪委所办理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需填报《乡镇案件移送审理呈报表》,连同案卷材料报送对应片区纪检监察组、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分管常委(委员)进行审核把关,就案件证据、程序材料等进行审核,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等问题的,退回办案单位补充完善。同时,出台《乡案县审组工作制度》,明确乡案县审组负责人及其成员16项工作职责,同步建立乡案县审组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全县乡镇纪委办理案件同比反馈问题数降低30%、审理周期缩短50%。

解决了“有人审”“有力审”,如何确保“优质审”?为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旺苍县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乡案县审工作流程,规范审理文书模板38个,简化程序文书10个,并针对常见违纪违法类型,易犯共性问题制发《审理提示》与《工作提示》提供参考和指导。此外,坚持用好案件质量考核机制,实行“一案一反馈一整改一评分”,每季度对案件质量张榜公布,倒逼案件质量提升。(通讯员 罗慧 伍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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