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张程程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兴衰、市场要素集聚、发展动力强弱。优化营商环境,是顺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新趋势的必然要求,能够有效消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羁绊,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助力高质量发展。各地不断深化简政放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减税降费、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数字化、标准化、便利化,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作为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六批次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帮助参评城市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提升,以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带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十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哪些亮眼成绩和有效成果?如何进一步持续深化改革,以优良的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近日,《瞭望》新闻周刊专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司长杨洁。
四大亮点切实有效
《瞭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有哪些亮点?
杨洁:近年来,各地方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对营商环境越来越重视,不少省市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通过“开年第一会”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各地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形成一大批经验做法,受到企业和群众广泛欢迎。其中,有四大亮点切实有效,值得高度关注。
一是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改革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班和跨区域联合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专题调度会、部门协调会等方式推动任务落实。加强部门协同、政企合作,采取人员集成、场所集成、信息集成等措施,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将改革举措覆盖面从投资贸易、生产经营领域逐步延伸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与提升城市品质并重,形成惠企便民、宜居宜业宜新的城市高质量发展基本面。
二是突出精简整合、便利高效,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线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集成服务”,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提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线上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对高频使用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进行归集,推行“非接触”“不见面”政务服务、远程办公、线上教育等新模式,实行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信用修复全程在线办理。
三是突出技术赋能、优质高效,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业务的自动处理、对数据的智能分析、对风险的研判预警、对政策的精准推送,打通从政策制定到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大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两微一端”、市长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集中发布、广泛宣传解读各类惠企政策,便利企业申办。
四是突出制度支撑、规范高效,完善营商环境基本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地方版”“升级版”的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持续做好营商环境方面法规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形成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在整合窗口、设计流程、制作指南等方面充分考虑各类市场主体特点,推进审批事项和审批服务标准化,通过统一受理、统一答复、在线运行、实时监督,实现阳光审批、政务公开和主动服务。
破积弊激发内生力
《瞭望》:从十年实践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有哪些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杨洁:优化营商环境是对体制机制的改革,是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勇于破除局部利益、部门利益,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从改革实践看,如何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如何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如何加强数字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共享,这三方面是优化营商环境最关键的环节、最难啃的硬骨头。
一是如何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点多、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不断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前些年,改革推进中既存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也有中间层次的“中梗阻”问题,还存在国务院部门“最先一公里”问题。有些权放得不配套,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事项,有的是这个部门放了、那个部门没放,有的是大部分环节放了、但某个关键环节没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配套制度和衔接机制建设,推动人、财、物与权力同步下放,有效解决部门地方之间政策不配套、行动不协同等问题,大幅提升改革的整体效能。
二是如何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放与管相辅相成,更有效地管才可以更多地放,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开、放得活,才能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前些年,在履行监管责任方面,有的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甚至只审批不监管;还有的部门职责交叉,互相推诿,造成监管缺位,谁也不负责。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转变思维和工作方式,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如何加强数字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前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从“人找政策”费时费力走向“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打通了从政策制定到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为群众办事创业增添了便利。
江西赣州数字政务指挥舱 万象摄/本刊
推进营商环境深度优化
《瞭望》:下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的重点方向是什么?
杨洁: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比,我国营商环境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等方面仍有差距,面临的改革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在市场化方面,隐性准入壁垒仍然存在,变相许可审批依然屡禁不绝,审批服务的流程、环节还有待进一步精简,制度性交易成本还有待进一步降低。
在法治化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相符的法规政策还没有完全修订或废止。
在国际化方面,一些领域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与发达经济体相比还存在差距,还需要与国际通行规则加强对接。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聚焦消除隐性壁垒,推进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减少不合理的审批环节。清理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聚焦法规制度落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一步落实到位,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的立改废释工作,废止或修订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相符的法规政策,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文件,健全以国家《条例》为基础、地方和部门法规政策为补充的优化营商环境“1+N”法规体系。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提高政策制定科学性,并抓好惠企政策兑现。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政务诚信长效机制,重点整治政府失信行为。
——聚焦推动制度型开放,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拓展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完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完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政策,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全面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优化外资企业服务,及时高效宣介有关政策措施,推进相关业务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