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招标投标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借鉴有关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将北京市全面提升交易效率和服务效能等10项典型示范经验,以及辽宁省强化评标专家管理等30项创新成果予以公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环境。现将有关典型示范经验和创新成果的具体做法公开,供各地方、各单位参考借鉴。
为促进政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行政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职责,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浙江省衢州市秉承“服务+监管”理念,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以“互联网+”为出发点,以“信用+”为突破口,着力构建体制贯通、系统智能、信用完备、同向发力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化被动为主动,化静态为动态,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综合监管。
(一)主要做法
1.集中监管
一是职能整合一条线。体制引领,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监管办)为政府工作部门,将发改委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招标投标职责以及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招投标管理职责整合到监管办,并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划入监管办主管,实现职能机构“六合一”,明确集中交易、集中建设、集中监管、集中推进,全市统一规范综合监管。
二是市县一体一张网。进一步梳理体制机制向基层延伸,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以数字化转型为牵引,解决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的交易制度、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不同等问题,在各地平台均已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且各自具备个性化“评标办法”“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加快推进“1+6”市县一体交易平台集中建设,探索实现全市交易平台的统一建设、统一使用、资源共用、数据共享,进一步破除区域性低层级地方保护,实现招投标监管纵向到底。
三是部门联动一盘棋。强化建设单位标后监管的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承办项目的管理,对工程项目人员到岗、分包、变更、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履行等负主体责任。建立“1+5”联合检查制度,市监管办负责牵头组织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审计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对投诉处理中发现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借用资质挂靠投标等问题的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查处,一经查实的,按相关规定记录不良行为并进行公告。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实现招投标监管横向到边。
2.智慧监管
一是用好交易数据分析库。建设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库,实现招投标环节全流程数据记录,包括招标文件制作过程、在线备案修改记录、缴纳保证金记录、开评标现场视频、开标结果记录、专家情况等,把招投标的基础数据和风险点都纳入监管视线内。在此基础上进行“3+8”监管线索分析,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评标专家三大主体关系分析,项目报价集中度分析,技术标雷同性分析、专家打分倾向性分析等8个维度的具体分析,为项目监管提供佐证。同时数据库支持分析维度的扩展,提高监管规则的深度广度。
二是公开项目监管二维码。以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以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为目标,积极探索“二维码+”公开公示模式,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管渠道,实现“一码查”、“一码问”、“一码管”。群众可通过手机扫码,查看项目基本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实现“一码查”;也可直接反馈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村干部插手工程等问题,更加便捷地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监管全过程,实现“一码问”;监管办对反馈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移办交办,有针对性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所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实现“一码管”。
三是开通智慧工地天眼查。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的“智慧工地”系统,实时了解现场的施工进度,远程监控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生产落实工作,详细了解项目班子成员到位到岗情况,初步掌握项目整体的标后履约情况。监管办部门根据系统反馈数据,布置整改要求,发送限期整改指令和超期未回复指令,做到项目监管全程留痕,监管处罚有据可循。
3.信用监管
一是一网通数据集成。衢州市由政府出资采购第三方信用服务,通过采集公开数据、接入机构数据等方式归集评价数据。第三方信用机构自主搭建大数据采集系统,从全国范围内获取累计10800余家县级及以上官方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同时接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区域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系统等25家权威机构数据。基于工程领域大数据,运用神经网络深度挖掘技术,对数字,图片、文件、报告等多种公告的正文或者附件,提取出主体信息、相关事由、最终结论等,进行清洗、甄别、分析、整理,生成有效数据。多途径多方式确保企业基础数据信息无遗漏全集成。
二是三维度生成报告。按照监管政策、市场需求、数据驱动三原则,对市场主体投标履约意愿、能力和行为表现,制订了“5+30+48”三级跨部门、跨领域的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分值累计1000分,主要包括基础情况、管控能力、公共信用等5个一级指标,工商信息、制度建设、招投标行为等30个二级指标,信息公示、知识产权、三大认证等48个三级指标。借助信用服务系统,通过维度提取、分析挖掘、特征提炼等方式,将企业基础信息高质量高效率转化为信用报告。
三是五等级设置应用。信用等级划分A、B、C、D、E五级,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设置信用等级得分3-5分,或将特定的公共信用信息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免费下载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环节,评标系统实时对接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和第三方信用服务系统,验证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真实性;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办法,确定投标人的资信得分或予以否决。信用报告使用的全过程,实现电子化全在线操作,招标人“一键设置评分标准”,投标人“一键获取信用报告”,评标系统“一键验证自动打分”,简化信用应用、评审程序,减少人工干预。
(二)成果成效
1.监管力量全打通
通过机构改革、平台整合、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透明高效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建立三张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深化细化标中标后监管内容,把职责理的更清、把责任落的更实、把问题改的更到位、把结果用的更有效,形成良好的正向反馈。坚持数字化管理,监管数据记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周期性纳入信用评价,作为对企业实施监管的依据,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智慧监管全过程
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配套建设大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实现招投标全过程智慧监管,2021年1-5月,3家企业被列为监管重点对象,3项目11家企业涉嫌串标围标移交查处,75家招标代理信用评价结果网上公开,33名违规评标专家进行扣分处理。推行“项目监管二维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众管微治。延伸标后监管链条,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系统,收集“智慧工地”系统反馈的数据,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的重要佐证,年内已对30个市本级重大项目开展了58家次履约检查,对20个滞后或存在滞后风险的项目,进行履约风险预警。
3.信用应用全覆盖
构建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模型构建上,加强招标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强化从企业基础信用、招投标不良行为到标后合同履约评价信息的全覆盖应用;在数据来源上,实现公共信用、行业信用和市场化信用三大信用产品体系的全覆盖。信用报告的应用,有效提高从业主体对信用的关注度,进一步重视信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影响,从结果来看,信用高的企业中标比例更高,更容易中标,呈现良好的诚信导向效果。截至2021年5月底,在应用信用报告的招标项目中,A级企业中标7个,数量占比5.5%,中标金额1.99亿元,占比4.99%;B级企业中标110个,占比86.6%,中标金额36.7亿元,占比92%。项目在评标时实时对接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累计获取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及招投标黑名单信息6952次,4家有严重失信信息的企业被当场否决。
(三)特色亮点
1.一体化系统
以“互联网+招投标”为依托,建立交易、服务、监管集中于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投标阶段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并积极往标后延伸监管链条,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深度应用标后监管数据,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2.二维码监管
为工程建设项目发放“身份证”,监管力量下沉,依靠社会公众的力量,实现对在建工程的深化细化监管,通过监督人群和工程项目的“全覆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众管微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