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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审核处方被指为网络售药短板亟待加强监管
每张处方都必须经过药师审核
● 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管理法部分解禁了处方药的网络销售途径,只要患者可以提供医院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处方单,并经过药师认证即可网购处方药
● 根据媒体报道,在不同的购药App上,在线医师无须用户提供任何线下医院处方诊断或病历图片,并且平台也没有对就诊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验证核对,便为用户提供了处方药品
● 药师审核处方是网络售药的短板,必须加强监管。网络售药平台在申请开展网络售药时都需要提供药师资质证明,要确保这些药师不是挂证,而是真正由他们执行着每张处方的专业审核
网上问诊、处方外配、无接触购药、在线医保报销……一场新冠肺炎疫情,让“线上就医”走进了不少人的生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随后,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
据了解,国家医疗保障局还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
网上购药颇受欢迎 轻松完成在线审核
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网上药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消费者只需动动手指,一些过去只能在医院或线下药店购买的药品,很快就会通过物流公司配送到消费者手中。
2月下旬至3月上旬,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一次网络问卷调查。调查显示,53.15%的受访者在网上购买过医药用品。
疫情暴发后,网上购药用户增加16.86%。用户选择线上渠道的原因主要有“购买便捷,不用特意出门”(占比80.65%)、“物流方便,能及时送达”(占比51.34%)、“品类丰富,选择余地大”(占比43.01%)。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为了避免民众扎堆去医院和药店,积极推进互联网诊疗、网订店送等模式,让人们充分体验到网上购药的方便与快捷。
相比之下,线下药店则备受冷遇。一位药店店长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疫情期间,他所在的药店客流量比平时降低了70%。
《法制日报》记者通过淘宝、京东等平台搜索药品时发现,药品的购买界面都有明确的“OTC”或“处方药”标识。
目前,网络上一些主要的售药平台,均在页面显眼处添加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登记提示。其中一家网络平台,还要求买药者填写当日体温、家庭住址等,核实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步。如果用户不填写信息或者填报虚假信息,则立即会被“弹回”,无法顺利提交订单。
当《法制日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名为“×××大药房旗舰店”的网店内,选择随机购买某类处方药物时,平台会提示“药品中包含处方药,请凭处方预定”。随后,《法制日报》记者根据提示点击添加处方后,平台要求提供用药人的身份信息,以及确诊的疾病、曾经是否服用过本次开具的药品、有无不良反应等信息,线下就诊的历史处方、病历或报告单等则作为补充项,可自行选择是否填写。当《法制日报》记者选择未曾服用过本次开具的药品后,发现无法提交处方单信息,但若选择曾经服用过即可顺利提交。
《法制日报》记者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上传了一张不正规的病历信息,系统提示“请提交1年以内就诊的病历、处方或检验检查报告单图片”,最终该订单被取消。在删除自行提交的病历信息证明后,再次提交却成功购买到了药品。
《法制日报》记者在提交所填写的处方单信息后,平台安排了线上医生根据所填写的信息进行诊断,然后开具处方。处方开具后,线上的药房医师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等待配送药品。
在没有任何病历证明的情况下,《法制日报》记者只经过了提交预定、医生开方、药师审方三个环节,便买到了处方药。而在医生开方环节,线上医生没有询问任何所填内容以外的信息,也没有验证所填信息是否真实。
随后,《法制日报》记者依然在没有任何病历信息证明的情况下,又在两家外卖平台和另一家电商平台成功购买到了处方药,购买过程和步骤大致相同。
自行填写并不准确 无法验证真实信息
“一般开处方药都是先在医院挂号,由医生面诊后开具处方,患者再到医院药房或者药店买药,但是互联网买药则不同。”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说,“比如我们打开某网上购药的软件,选择要购买的处方药后,需要根据软件的提示填写信息,包括勾选肝肾功能是否正常、是否有其他疾病、是否有家族病史,以及填写本次买药的原因(确诊的疾病),并上传医院的凭证。这些操作存在任意性和不准确性的问题。”
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管理法部分解禁了处方药的网络销售途径,只要患者可以提供医院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处方单,并经过药师认证即可网购处方药。此外,互联网医院的正规医师可以为复诊患者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我国药品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大部分处方药是在医院购买,患者也可以到药店购买,此时需要医师出具的处方,并且经过药店执业药师的审核。
不过,多家媒体均报道,在不同的购药App上,在线医师无须用户提供任何线下医院处方诊断或病历图片,并且平台也没有对就诊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验证核对,便为用户提供了处方药品。
“在一些比较正规的药店购买处方药时,药店通常会让消费者出示纸质的处方。但在很多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药店销售处方药往往并不严格。网上售药时,如果医院可以对消费者身份和处方内容进行确认,才算真正实现了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岳认为,网上售药最大的瓶颈就是数据权的问题。所谓数据权,就是这些电子处方的数据应该归属谁。从法理上看,电子处方的数据应该属于患者。经过患者授权,医院开具的电子处方可以在任何一个电商平台进行查看并且验证真实性。然而,目前电子处方都被医院视为私人财产。如果能通过立法将数据权归为患者,那么“互联网+医疗”才能够更好、更有效率地发展。
郑雪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处方药在调配、销售的时候必须有药师对医生处方的审核和签字。各大平台在网上售药时,是否严格执行药师对处方的审核制度值得怀疑。“平台存不存在药师挂证的问题、实际审核处方的人是不是平台在药监局备案的药师以及能否保证每张处方都经过审核等,这都存在疑问。”
在一些医药电商平台,《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体验网络购药时,曾明确表示自己没有处方。结果对方回复称,该平台会在网上开好电子处方,只需选定购买即可。
被指存在用药隐患 网上售药亟待规范
网上药店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药品不是普通商品,事关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发展尤为重要。
采访中,好药师App相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网上开药店必须依托实体药店,若要售卖处方药还得建立一个开方、审方等一系列流程的系统,难度会比较大。
根据媒体报道,在某知名网络药房App上,有用户表示患有鼻炎久不见好,一名“住院医师”在简单询问病情和服药史后,建议先服用某款颗粒药物,“不建议吃抗生素”。而当用户表示担心颗粒治疗效果不好,希望买到头孢药物时,该“住院医师”称,“处方可以一起开给你”。
等待了约一分钟后,一份含有头孢药物的“××互联网医院处方笺”便生成了。处方笺上,除了药物信息和相关提示,还有“医师”“审核药师”“核对/发药”3位人员的红色电子签名。而在头孢药物的介绍页面下方,一行提示文字为:本品为处方药,购买需凭医生处方,请向药师咨询了解详情。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关于印发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第十条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两年以上备查。
“仅仅通过平台一些简单调查和平台药师的在线或电话问诊就开药,存在很大用药隐患,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用药人的生命健康。”在郑雪倩看来,对线下医师开处方的管理已经很成熟。而对于线上来讲,医疗机构开展远程诊疗服务的,执业医师应该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院的,应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遵守《处方管理办法》,掌握患者病例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的明确诊断或者常见病、慢性病后开具处方。
郑雪倩认为,药师审核处方是网络售药的短板,必须加强监管。
“必须保证线上售药时‘有医生处方’。要杜绝‘处方丢失’后通过一些程序就能买处方药的情况。”郑雪倩说,还要保证药师的资质。网络售药平台在药监部门申请开展网络售药时都需要提供药师资质证明,要确保这些药师不是挂证,而是真正由他们执行着每张处方的专业审核。
“网络售药一旦普及后,有待审核的处方会很多。要确保每一张处方药师都有充分的时间审核,也要保证药师合理的工作量,保证药师的工作权益,避免超额工作量给药师带来的工作压力,可以参考网站处方审核量规定配备药师人数的比例。”郑雪倩说。(记者赵丽 实习生 秦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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