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纪检案件查办经验交流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和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拓宽信访渠道 加大办案力度 以实际成效服务科学发展

中共xx湖区纪委、xx区监察局

(xxxx年xx月)

今年以来,我区把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1-9月,全区共收集信访线索 件,初核线索x件,立案x件,同比增长xx%,涉及科级干部x人;结案x件,处理党员干部x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更加注重形成办案整体合力。重点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计生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及时协调各部门共同研究、查办相关案件,履行好纪委在反腐败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在已经建立联动协作办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区联动协作办案队伍的专业知识覆盖面,使之掌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基本情况,有效缓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年初,我委还在检察院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投入3000余元资金对谈话室的硬件设施作了进一步改造,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威严的谈话环境,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规人员的高压态势,有利于保证谈话效果。

二是坚持查办案件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更加注重提升办案质量。以提高办案质量为中心,重视委局机关各室和全区各基层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组的案件查办工作,按照《xx区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纪委各室办案目标任务,明确基层单位只要查办1起以上案件就可评为当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办案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剖析并揭示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

三是重视基层纪检工作,更加注重推动基层自办案件。针对当前社区干部违纪现象不断增加的现实情况,我区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一室,统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办案工作,切实加大了基层查办案件的自觉性,重点发现并查处社区干部在办理低保、廉租房等工作方面存在的违纪问题。今年1至10月,我委共指导和协助基层办案x起,占已立案件的xx%。

四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办案能力的强化。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办案队伍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今年我委加大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的培训,通过跟班学习、联合办案、组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了省、市纪委的一些重大案件的调查工作,成功地开展了模拟办案实践,进一步提高了纪检干部案件办理能力,以案代培的形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和基层基建干部的好评。

五是加强惩防教育,更加注重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查办案件的目的是对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所以我们坚持对具有代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进行“一案双查”。首先是立足于惩处,重在查清案件事实,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其次是立足于防范,查清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而以案促教,推动廉政教育;以案促建,推动制度建设;以案促管,推动规范管理。同时,做好案例警示教育,在我区的自办案件中选择1至2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通报。切实做到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教育一批干部,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全区范围内取得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重视能力抓指导,提高全区案件查办综合能力。一是要引导全区纪检干部加强理论知识的积累。通过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引导全区纪检干部注重学习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结合工作中的实例来理解和把握,奠定案件查办工作的理基础。二是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经常性地参与上级纪委有关案件的查办工作,提高实际办案水平,同时定期选调基层干部到纪委跟班学习办案工作。三是加大对基层查办案件的指导力度。积极指导镇、街、系统纪检机构的案件查办工作,提升基层实践操作能力。对基层纪(工)委承办的案情较为复杂的或重大案件,纪检室派专人参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等全过程,有效地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领导抓协调,形成立体式案件查办网络。一是建立纵向交叉互查办案平台,将全区主要基层单位分街道(乡镇)和系统两个办案协作区,建立交叉互查办案协作机制,通过区域互查协作,整合资源,查处案情比较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独立查办可能会贻误时机的重大案件。二是加强横向交流,由纪委牵头,与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定期通报交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排摸和提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协调解决在查办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通力协作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达到办案资源的最大化、合理化和有效化。三是加强委局机关内部沟通,注重委局机关内部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要注重从下访以及廉政巡查、执法监察、日常督查等工作中挖掘案源、梳理线索。

三、建立机制抓奖惩,营造全员办案的氛围。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健全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案件检查工作激励机制,出台案件检查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将案件检查工作作为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乃至个人在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方面的重要依据。对纪委各科室、全区各基层单位纪工委、纪检组的查办案件工作目标、任务和当前形势进行分析的讨论,进一步理清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今后的办案工作思路,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责任。

第二篇: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调研分析

案件查办工作是纪检监察组织一项重要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直纪工委对近年来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状况进行了调研,对如何加强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探索与思考,以求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近年来**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现状

根据截止2004年12月底

的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统计,目前,**市直机关共有纪委、纪检组50个,其中:市直机关纪委18个,市直企、事业单位纪委16个,市纪委派驻市直机关纪检组8个,省属机关单位纪委、纪检8个。此外,另有**市监察局派驻市直机关监察室23个。市直机关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2人。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是市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支中坚力量。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在人数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监督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贡献。但纵观近年来整个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案件查办工作还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自办案件少。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共立案82件,其中:26件案件是**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处级干部违纪问题过程中,发现涉案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后移交市直纪工委立案调查处理,占总立案数的31.7%;19件案件是司法移送立案的,占总数的23.2%;11件是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烧山林事故和矿山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立案的,占总数的13.4%;6件案件是市直纪工委根据信访举报线索立案自办的,占总立案数的7.3%;20件案件是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立案查办的,占总数的24.4%。

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市公安局纪委6件、市民政局纪委2件、市教育局纪委5件、市建设局纪委1件、市中级法院纪检组1件、市粮食局纪委2件、市林业局纪委2件、**电业局纪委1件,这两年半时间来只有这8个单位有自办案件,而占84%的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这几年时间里都没有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从上述分析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案件少。信访举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仅有8件是通过信访举报得到线索后立案查处的,占总数的40%。从近年来市直纪工委下转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件反馈情况看,下转的信访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对被举报对象问题并没有深入调查。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从信访举报中得到线索,成立专案组,主动出击,真枪实弹地突破案件的案例很少。

(二)查办案件质量不高。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案件质量上也不尽人意。在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立案的82件案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中,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3件,占总数的15%;失职类案7件,占总数的35%;组织人事类案5件,占总数的25%;经济类案5件,占总数的25%,其中,经济类大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没有。

上述数据可看出,近年来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质量上尚需进一步提高,在乡科级案件数、经济类大案数、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等一些体现案件查办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上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市纸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都是受单位单位(党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加之机关中各种评先评优活动客观上存在发案单位“一票否决”制,案件查办工作牵涉了单位许多利益,领导同志怕本单位出现案件会影响本单位的声誉,这些因素使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受到很多的掣肘,真正自主、深入地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十分困难。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畏难情绪、怕得罪人”等心理,与领导体制不顺有直接关系。在调研过程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映,由于管理体制上的愿意,他们在办本单位人员违纪案件时常常顾虑重重,阻力较大,在这种状况下,市直单位出现了下转信访举报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力量分散。市直机关14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力分散在50个设有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中,一般每个单位只2人,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一人。这样的力量要开展自办案件工作是相当困难的,这正是当前影响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查办案件职责的主要因素。2002年

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作了适当的调整,当仍有些纪检监察组织人员未配齐,人员没到位。

(三)精力分散。从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较为突出,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们都有分管行政工作,导致精力分散,影响了抓纪检监察工作。监察室主任则兼了许多党务工作,前两年就有多个监察室主任兼党办主任和其它行政职务。市直

各单位监察室主任普遍反映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等占去了大部份的精力,根本无精力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四)办案能力差。调研中发现,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有自办案件或被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抽调协助办案的约占总数的15%,绝大部份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办过案件,对查办案件工作十分陌生,甚至觉得办案有些神秘感。

三、加强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路

(一)改进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为理顺各种关系、优化人员配备,在体制上,应着重强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这样更有利于对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的监督,也能增强对市直单位其他党员干部监督的自主性。中央纪委已率先实行了对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市直机关也可根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对派驻纪检检察机构人员可实行“派而不驻、集中办公”的做法,即实行派驻编制单列,人员统一调配,具体做法是,平时市纪委、监察局派往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办公,其任免、工资、福利等均与派往单位脱钩,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只对市纪委或市监察局负责,但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紧密联系各自派往单位,参加派往单位有关会议,负责派往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这种管理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单位党政领导对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的干扰问题,也有利于把纪检监察干部从职责以外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减负”,使他们能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去。

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案件。如果市直某单位发生党员干部重大违纪案件,则由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统一组织协调,联合查办案件。根据往年的经验,这种办法切实可行,市直纪工委历年查办案件都是借用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今年在查办市殡仪馆李长松违纪案件时,抽调了市直9个单位的派驻监察室主任集中办案,在短短一周的时间快速突破了案件。三位涉案人员均受到重处分,集中办案的成效十分显著。但是,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有抽调办案的监察室主任因各种原因被派驻单位领导叫回,一度使办案人员捉襟见肘,这也使得我们更深刻地感到改进当前市直机关纪检检察干部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沟通联系,多给予关心、帮助,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领导,整合整个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党委、纪委机关挂职任职锻炼和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到市直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同时要适当补充和吸收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才,提高这类人才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比重,进一步改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自1999年以来,市直纪工委便在市直机关纪委、纪检中开展了工作量化考核,每年都结合当年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工作重点,对《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明确考核的标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几年的考核情况看,这种管理办法对促进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十分有效。可以说,能否把《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逐项落实到位,既是对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能否担当起反腐倡廉重人的考验,也是对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的检验。尤其是在2005年,市直纪工委加大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分数比重,引导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经验表明,只要下真功夫、下实功夫、下狠功夫抓好《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的落实,必将使市直机关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案件查办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在抓好考核、管理的同时,还要多管齐下,努力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懂得党的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好市场经济知识、财贸、金融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十分需要在职培训教育。除市直纪工委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外,建议市纪委成立培训中心或者采取委培的形式加大培训的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

(三)加强各方办案力量的组织与协调。

1、强化联系片的职能。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共分为6个联系片,每片有7-8个成员单位,联系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本片成员单位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学习、研讨、交流、参观等活动,片内成员间联系较为松散,职能较为弱化。但我们认为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实行“派而不驻,集中办公”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片在查办案件方面的职能成为了可能。即对于每一个联系片而言,片内成员单位有发生党员干部一般违纪案件,可由片长、副片长前头组织、协调本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查办,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2、整合办案力量。一是建立市直机关办案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和协调查办大娜要案中遇到的重大复杂问题,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二是建立部门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积极性,明确分工,协同办案,及时配合,增强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失职机关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抽调精干办案人员参与,实行跟班办案、联合办案,促进办案水平的提高。

第三篇:县法院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情况汇报

县人民法院

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情况汇报

一、查办案件情况

自2008年11月至今,修武县人民法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4件,其中领导批示0件,上级交办2件,群众举报 0 件,反映强烈案件2件。按案件的性质来类,所涉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立案案件2件,执行案件0件。案件查办结案率100%,无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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