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陈颖婷 上海法治报
网红自热火锅品牌自嗨锅
被指侮辱死者
一时间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尽管自嗨锅很快就撤下广告,并道歉
但该公司依然不能逃脱处罚
今天,记者从企查查APP了解到
近日,自嗨锅关联公司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因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万
据央广网报道,6个月前,卢先生的妻子陈某网购了4盒“自嗨锅蒜香花蛤粉”,与女儿、母亲3人一起食用3盒后,都出现了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其中,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局作出的鉴定书均称,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协商无果后,卢先生向商家提出赔偿死者和伤者各类损失176余万元。
然而,自嗨锅之后的一系列操作却让网民愤慨不已。今年2月,自嗨锅品牌官方网店被曝出上线“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宣传图,并在相关广告页面内提到此前“女子疑似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相关报道图片。此行为也因此被指存在侮辱死者的嫌疑。3月2日,自嗨锅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针对媒体报道的“商家推出‘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被指侮辱死者”,公司3月1日开展内部核查。经查,该事件确系公司旗下一家售卖“自嗨锅蒜香花蛤粉”的直营店所为,是2月初“产品‘疑似’与女子去世相关即被索赔176万”这一舆论事件对销售业绩产生巨大影响后,店铺运营人员非理性的情绪宣泄行为。公司对此深表歉意,目前涉事人员已被辞退。
虽然广告已经撤下,但该广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让自嗨锅尝到了苦果。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自嗨锅关联公司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万。
违法事实显示,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2日,当事人在其店铺发布标题为“‘致富款花蛤粉’自嗨锅自热火锅夜宵自热锅方便网红懒人速食”的商品广告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行为。
记者 | 陈颖婷
编辑 |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