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不执行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被撤职人员仍在岗

2004年06月23日10:52 南方日报

合肥消息4月24日国务院调查组在阜阳市太和县现场查获一批劣质奶粉。当晚,太和县工商局决定撤销劣质奶粉发现地工商所正、副所长职务并开除了两名市场管理人员。这一处理结果第二天被上报国务院调查组,众多媒体作了公开报道。但记者6月4日采访发现,这几名工商执法人员一直正常上班、领工资。

据纪登攀介绍,4月25日,太和县工商局领导在全县工商所长会议上口头宣布了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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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4人的处理决定,但至今没有给工商所下发正式文件,也没有向阜阳市工商局上报,处理决定只印一份交给太和县市场整治办公室,通过这个渠道上报给国务院调查组。“城东工商所的工作一直由我主持,其他3人也在正常工作、履行职责,我们没脱一天岗,工资等待遇也没任何变化”。

太和县工商局为什么会不执行自己作出、并已上报国务院调查组的处理决定?徐学顺说,那是因为这份处理决定“本身就是错误的”。他的理由是:对勿忘我糖果厂经营劣质奶粉,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元月3日已立案调查,4月19日移交到公安部门,城东工商所对此案已没有处理职责;对这几个人的处理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县工商局虽有权撤工商所长的职务,但当时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开除公务员,县工商局根本就没有此项职权。

徐学顺告诉记者,经县工商局党组集体研究,出台了这份“站不住脚”、只上报给国务院调查组的处理决定,作为领导,他应负一定的责任,但这也是迫于形势、迫于县里的压力,“有错必纠,过一段时间我们会更正的”。

太和县政府一位领导对工商部门这种做法表示不满。他认为,在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劣质奶粉事件时,已是第二次到阜阳的国务院调查组还能在现场查获劣质奶粉,工商部门难辞其咎,而作出处理决定仅上报、不执行,“是典型的阳奉阴违、哄骗国务院调查组”。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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