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监局通报2019年互联网和房地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广告有“最” 请备好罚款

2019年12月26日林琳

楼盘规划报建时没有“真沙泳池”“标准泳池”等设施,对外销售时制作采用有这些设施的宣传单张、宣传海报和模拟沙盘;为宣传产品谎称取得专利;用大量“最”字来进行商业宣传…… 昨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9年互联网和房地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案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希望商家和消费者均能关注并以此为鉴。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琳 通讯员粤市监

一 广东尚驰睡眠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3月28日起在微信公众号尚驰家居上发布带有“模拟人体慢跑频率进行周期震动,达到增强骨质,活跃细胞,疏通经脉,促进消化蠕动,对肥胖、糖尿病、便秘、骨质疏松、高血压、慢性疲劳、关节炎、疼痛等病状有改善作用”等字样的广告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0日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 茂名化州市河西街道辅元坊幼儿园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6月11日起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辅元坊幼儿园2019秋季现正招生中”的广告,第1页发布了内容为“辅元坊教育秋季班火爆招生啦!辅元坊教育专注2-6岁幼儿素质教育;五星红旗图片;国家领导人形象照片”等宣传该幼儿园的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6日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 中山市维诺卡夫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酒类广告案

当事人于5月13日起在其开设的京东商城“维诺卡夫酒类专营店”网店销售葡萄酒等产品,在其制作上传的酒类商品广告宣传网页中出现“饮酒”的动作。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9日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 茂名市水井头皮具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取得专利权的情况下,从6月份起在其开设在阿里巴巴网站上的网店发布了“专利类型,外观设计专利号,专利号:456”等字样的广告语来宣传其经营的背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12日对茂名市水井头皮具实业有限公司做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 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9年2月起,在“珠海韩妃医疗美容”微信公众号自行制作发布的“韩妃概况”之“韩妃简介”页面发布带有“国内首家,最时尚整形信息、最前沿的整形技术、最精良的整形技法、最优质的全程服务、最优秀的整形效果,让爱美人士臻享世界级的整形技术”等字样的宣传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3日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 佛山皇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5日期间,在其官方网站“皇者公馆新材料”发布含有“最天然”“最满意”“空前卓越”“最为环保”“最先进的科技”“龙头品牌”“最新、最环保”“绝对的无污染”“价格是最低的”“质量又是最好的”“绝对是最好的选择,没有之一”“最先进的生产线”“全球顶尖”“最佳替代品”等用语的网络广告内容,宣传其新型环保装饰材料。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6日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 茂名市七色广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1月14日起在其微信公众号茂名七色DM,发布含有“茂名地区出报率最高、总期数最多、覆盖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知名度最高、分公司最多的专业DM广告”等字样的内容来宣传其广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5日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 阳江市海陵岛北洛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自2月15日起,在“北洛秘境”房地产销售中心发含有“投资多重无忧保障”“潜力无限、未来可期”“带来稳定的收益并使资产增值”“约13.34%的收益”等宣传内容的喷画广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2日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 中山市珠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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