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是使贫穷的国家迅速致富的最佳途径,经商要用正当手段,也要出奇制胜司马迁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历史学家,同时也是伟大的文学家。作为诸子百家中独树一帜的“史家”,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司马迁阐述了自己对于经济问题的看法,也记录了先秦至汉初一些著名工商业者、商人发家致富的故事。
集权化伤害经济发展
汉武帝登基之初,因汉初以来数十年的自由发展,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国家财政宽松。史书上说,当时国库新粮不断堆积在陈粮上面,以至于腐烂不可食用,系钱的绳子因年代久远而腐烂,竟难以统计到底有多少钱币。
司马迁生活的后期,正值汉武帝集权政治的顶峰。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为了应付战争,中央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对经济的控制。首先是铸造由中央政府统一控制的五铢钱,严厉打击私人铸币。其次是对两个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煮盐、冶铁,实行官方经营。同时,崇本抑末,对工商业者征收重税,并以一半财产归告发者的奖励,鼓励对财产申报不实工商业者进行告发。这种集权化的经济管理,严重伤害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加之连年征战,汉初积累的财富就都花光了,国家财政十分紧张。社会上异常混乱,劫持人质、挖掘古墓、盗铸钱币……等等不法行为十分猖獗。
司马迁对汉武帝的经济集权措施持批判态度,经济思想其实颇为前卫。按今天的话说,司马迁支持的就是完全竞争市场。他认为,统治者最好的经济政策是对经济不加干预,任其自由发展。其次是在百姓得实利的前提下加以引导,最后则是出于统治者的目的,告诉百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比如要搞农业,不要搞商业等。而更差的是要求百姓必须做什么。最差的则是国家出面将经济统管起来,与百姓争利。
正当致富是应该鼓励的
与满口“仁义道德”的中国传统“君子”不同,司马迁是个实用主义者。中国古代以农业为“本”、手工业特别是商业为“末”。经商是被人看不起的,无论是多么富有的商人,社会地位都十分低下。在司马迁看来,无论是农业、商业、还是手工业、渔猎业,也无论是种粮食、种树、养猪、养鱼,只要是利用环境、开动脑筋、增加财富,就是“本富”。正当致富者,都是“贤人”,这种财富是正当的,追求这种财富也应加以鼓励。如果不努力正当致富,搞得家中贫穷、无以赡养老人与妻儿,吃不饱、穿不暖,是令人不齿的。假如是因为不努力而贫穷,却装着看不起财富,成天讲些仁义道德的话,更是不可理喻的。
司马迁坚信,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必须以财富为基石,吃都吃不饱,根本谈不上道德。在他看来,孔子弟子中,使孔子在春秋列国享有盛名的,从而使儒家学术得以传扬的,不是穷居陋室,吃不饱肚子的孔门贤人原宪,而是富可敌国,能与列国君主分庭抗礼的孔门大商人子贡。
司马迁认为,就一个国家而言,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山林湖泊中从事的采集狩猎捕捞,都能够累计财富,缺一不可。他举例说,周初,姜太公分封到齐国,山东半岛的土地十分贫瘠,单凭农业生产难以发展,姜太公鼓励手工业发展,因地制宜,强调盐业生产,最终使齐国经济成长起来,进而在春秋初成为中原霸主。春秋战国之际,范蠡通过商业活动推动农业发展,从而使弱小的越国强大起来,最终击败吴国,成为了一方霸主。司马迁认为,商业是使贫穷的国家迅速致富的最佳途径。
在《货殖列传》中,司马迁还讲述了不少经商应把握的原则,第一,如商品贵到极点必然降价,而贱到极点,物价必然上升。第二,一个成功的商人,应把握物价变化的度,在价格过高时,应尽快抛售囤积的货物;而价格极低,货物无人问津时,则应将其视为珍宝,大量地收贮。第三,不应存积钱币,应让钱币在流通中实现增值,“财币欲其行如流水”。最后,他总结说,财富年增值率应达到百分之二十,否则便算不上一个成功的经营者。
要致富 必须出奇制胜
司马迁指出,大商人应有战略家姜太公那样的智谋、军事家孙膑、吴起那样的决断能力。如果“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是不能取得成功的。具体到个人,司马迁认为,没有财产就卖力地干,拼命地干,有一定的财产就得开动脑筋使财产增值,财产多了就得把握住最佳时机投资获利。
比如秦朝灭亡之际,秦朝官吏大都趁机攫取金银财宝,而一位姓任的管仓库的官吏则积极收藏粮食。到刘邦、项羽楚汉相争之时,一石米卖到上万钱,任氏官吏在这个时候卖掉了自己囤积的粮食,大赚了一笔。又如汉景帝时,七个诸侯国家叛乱,奉命前往镇压的官吏军人,急于向长安城中的高利贷者借钱筹办行装,但高利贷者大都认为中央政府未必能消灭叛乱者,不肯出借。一个叫无盐氏的高利贷者却拿出一千斤黄金作为放贷的资本,借钱给政府,但要收取十倍的利息,结果七国之乱三个月就被平定,这个无盐氏一跃成为关中首富。
司马迁认为,真正要成为巨富,必须有不同寻常的手段,出奇制胜。比如,当时齐郡人普遍将奴隶不当人看,特别讨厌性格奸猾的奴仆,有个姓刁的人却善待奴隶,而且特别喜欢收罗那些性格狡诈的奴隶。刁氏让自己贱价购买的奴隶从事商业,生意做大后,一些奴隶竟然香车宝马,成为太守等高级官吏的座上宾,刁氏仍一如既往地予以信任,自己也因此成为巨富。又比如,卓文君的祖先原本是赵国人,冶铁致富,秦灭赵时将他们强行搬迁至蜀地,被迁者大都拿出所有的钱财贿赂官吏,要求就近安置在今绵阳一带。卓氏探知汶山附近有铁矿,又盛产可以充饥的芋头,主动要求远迁到临邛。卓家到了汶山后,在当地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即山鼓铸”开采矿石,发展冶铁业,再倾销西南地区,很快成为巨富。
司马迁认为,即便是不起眼的行业,只要一心一意地去做,也能致富。如挑货郎担贩卖,在当时被认为是男子汉的“贱行”,但一个叫乐成的人就因此致富。贩卖动物油脂,在当时也被看成是很低贱的行当,一个叫雍伯的人却因此积攒了千斤黄金。卖饮料是当时的一种小生意,有个姓张的却因此赚得上千万钱财。卖羊杂碎的浊氏,后来出行时随从前呼后拥,治马病的张氏后来竟养着一个音乐班子以供享受。
通过司马迁对一些著名工商业者言语的记录,我们发现,那个时代很多富有的商人,对钱财却超乎寻常的节省。战国时的“商圣”白圭虽富甲天下,但在个人生活上极端节俭,摈弃嗜欲,节省穿戴,时常与他的奴仆们穿同样的衣服,吃相同的饭食。鲁人曹邴氏冶铁致富,家有亿万钱财,却立下家规:“俯有拾,仰有取。”腰不能白弯,弯腰须得捡拾一样东西;头不能白抬,抬头得有所收获。
政策宽松的地方必有钱财
以致富而言,《史记。货殖列传》举生财之法,图利之人,无贵无贱,无大无小,无远无近,无男无女,都纳之一篇之中。“货殖”是指谋求“滋生资货财利”。即利用货物的生产与交换,进行商业活动,从中生财求利。太史公认为,自然界的物产是极其丰富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商业发展和经济都市的出现是自然趋势,人们没有不追求富足的。所以,他主张应根据实际情况,任商人自由发展,引导他们积极进行生产与交换,国家不必强行干涉,更不要同他们争利。
中国有句老话:“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治理大国就像煮小活鱼一样。老子是要告诫执政者,要遵从社会自然秩序,不能朝令夕改、随意搅动、胡乱折腾,否则国家就会出乱。从经济学人的立场来说,经济繁荣的动因源于放松政府管制,实施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理想效果。从企业家的立场看,企业之所以存在,是为了实现其经济上的成就,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顾客,因此,企业的使命就是满足顾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