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溆浦产业开发区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溆浦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及教育结构布局实际,拟采取招商方式新建一所“溆浦一流、全省知名”的优质民办高中学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溆浦产业开发区民办高中(暂定)

(二)办学运营模式:自投自建自营自管自负盈亏的民办高中学校。

(三)项目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溆浦产业开发区内,其中教学区科教用地60亩左右,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土地取得方式:科教用地公开招拍挂出让。

(五)建设投资方式:独资建设。

(六)项目建设年限:计划工期建设年限1—2年(自供地之日起第二年建成并于秋季开学)。

(七)项目建设规模:拟建设为容纳学生3000人左右的现代化全日制寄宿制示范性学校,建筑面积须满足60个高中教学班寄宿制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相关建设标准要求。项目其中教学区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

二、招商条件及方式

(一)投资办学方须与县政府签订合作办学意向协议。

(二)投资办学方需同时具体以下条件:1、在教育领域发达的一线或各省市、直辖市的省会城市有学校实体,成功举办高中学校2所及以上经历与业绩,且已实现集团化办学;有办学三年以上经验,且近三年内有一年考取北大清华的学生达到3人或以上。2、具备良好的投资能力,且集团公司截止2020年12月底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开户银行提供的授信证明)。3、投资办学方须在溆浦县成立教育管理公司,并设置建设专户,专户金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该专户需由政府相关单位全程跟踪监控。

(三)本项目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招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均可确定为中选投资人,中选投资人经县教育局和县产业开发区共同确认获得中选通知书,均可报名参加土地公开竞拍(土地公开竞拍见溆浦县自然资源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四)项目投资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产业开发区及县教育局共同发出中选通知书(可以两家或两家以上)。根据土地竞拍结果,项目正式投资人与产业开发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合同)。

(五)各意向投资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项目测算、资料准备等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招商优惠政策

产业开发区给予投资人在学校建设中享有市县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保证学校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以及办学过程中依法依规享受国家、省、市、县对民办学校和学校师生的各项支持政策。

产业开发区对意向投资响应人报名开展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意向投资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招商人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资料。

四、其他约定

(一)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首届高考办学成绩须达到考核目标,在短期内(九年)建成“溆浦一流(一流的校园环境、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质量、一流的人才培养)、全省知名”的学校,具体办学目标和考核评定办法另经双方协调确定。

(二)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一经核实不属实,将取消本次招商资格。

五、招商报名须知

(一)报名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投资集团或教育投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需提交的资料:

1.教育投资集团或教育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年检合格的办学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公司加盖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证明(银行余额)。

5.有举办规范化高中学校经历及办学实体的证明材料。

6.书面承诺书(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7.本招商公告中要求事项的其它各类各项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须真实、齐全、有效,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节假日、双休息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7:30,以后不再受理。

七、报名地点:溆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溆浦政府网上发布。

九、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11日8:30至9:30在产业园区三楼会议室接收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意向投资人资料;10:00在产业园区三楼会议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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