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宝贵经验,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也是新时代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典范。
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公安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展开热议。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刻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擦亮“金字招牌”,“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已经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上的“金字招牌”。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级高级警长魏春认为,“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积极探索的成果。
魏春认为,“枫桥经验”之所以生机勃勃、富有活力,就在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一不变初心,始终弘扬改革创新这一时代精神,始终激活基层基础这一深厚本源。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数十年来扎根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过去“脏乱差”的社区治理成了远近闻名的“零发案”社区,在社区群众中叫响了“郝大姐”的牌子。
郝世玲表示,要始终坚持民意导向,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健全社区各级组织、最大程度调动群众积极性,扩展社区警务工作方法和内容,才能让“枫桥经验”在社区警务工作中生根发芽。
从“盆景”到“枫景”,紧贴民意服务人民群众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让“枫桥经验”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从一地之“盆景”变为全国之“枫景”。
今年是广东省公安厅实施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广东公安机关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枫桥经验’的最大特色是一切依靠人民,根本目的是一切为了人民。”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表示,他们将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夯实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畅通工程”,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红庙子派出所二级警长赵金龙表示,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群众基础,依靠群众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打造基层治理崭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我国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这一切,离不开广大公安民警的努力与付出,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王新杰表示,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定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崭新内涵,要积极探索网上“枫桥经验”,推动形成“网上矛盾不下网、网上平安不出事、网上服务不缺位”的网络综合治理格局。
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带来的社会治理新形势、新任务,王新杰认为,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增强信息综合研判,把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系统性和预见性。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时代的群众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副支队长(挂职)、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说。
杨蓉表示,作为一名基层民警,要主动融入人民群众,主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作者:袁猛、庞卫坤、冯锐、王若冰、王清波、阮仕喜、兰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