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付颖)“普洱市的生动实践,为云南省和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2018年12月29日,国家民委官网发布公告,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普洱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

普洱市长期以来坚守“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各族干部群众珍视民族团结、呵护民族团结,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点点滴滴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着民族团结之花,呈现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以思想教育为先导

汇聚最大正能量

普洱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在全国起步早、创建期长,并始终坚持将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创建工作的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

在创建过程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弘扬“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建成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博物馆,成立民族团结研究所,充分发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召存信纪念馆、西盟佤族自治县拉勐纪念碑等市县(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的作用,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实践载体和内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根基得到有力巩固。

坚持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充实、资源向基层倾斜,在落实国家民委“六进”活动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普洱边境线长、驻地部队多的实际,创新增加部队这一创建主体。制定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七进”实施办法,即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和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了创建工作基层“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明确方向和重点,努力构建创建活动“七进”工作大格局。

同时,注重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挖掘特色,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普洱涌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集体和个人,营造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信乡回俄村的“宾弄赛嗨”团结互助机制,通过共建党支部促进创建工作创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勐根村老达保村民小组的党支部书记不仅自己致富,而且带领全村群众建设小康村。全市将创建工作融入各族群众日常工作,实现了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融洽关系。

以改善民生为根本

形成最大公约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

普洱市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置,着力解决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将创建工作与推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兴边富民、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多举措助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打牢了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大对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力度。以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41个贫困乡(镇)、76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为目标,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和“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不断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沿边地区、“直过民族”聚居区脱贫步伐。

加强产业培育,转变发展方式。以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总平台,加快推进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养殖、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业。以农林牧为基础,突出生态特色,促进三次产业加快融合,做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两座大山”一起建,生态美和百姓富“两个成果”一起收。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统筹推进教育和医疗服务均衡化发展。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普及学前教育步伐,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办好民族地区寄宿学校和民族班;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和民族地区师资队伍的建设;落实省定民族中学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加强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三免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

生态建设持续加强,守护好青山绿水。以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行河长制,不断加强重点流域和河段的水污染防治,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普洱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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