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二)—2021年3月3日(农历正月二十)(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方式:可由村党组织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到镇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致富能人提供经营主体的有关证件。
4.报名资格预审:由镇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同时征求公安、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由户籍所在的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测评。对评价较差、群众反映不适宜参加选任的报名者,预审不予通过。预审通过者及时通知报名人。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电脑操作。笔试成绩、面试、电脑操作成绩按照4:5:1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报名通过通知下达满一个月后组织开展笔试,笔试成绩公布满半个月,组织开展面试,微机操作和面试同步开展。具体开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拟选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机试主要内容为: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三)体检。根据选聘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均进入体检。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到所在村、村民组或所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考虑,提出人选建议名单。考察中若发现被考察对象或其家庭成员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在镇村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会研究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资格。
(六)聘用管理。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试用,试用单位由镇根据各村(街道社区)缺额情况统筹考虑,不局限于户籍所在村。一次性不能全部选聘安置到位的,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储备,村两委干部空缺时优先考虑。试用人员须服从镇岗位安排,按规定期限到村(街道社区)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与村(街道社区)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村级聘用干部。在村两委换届时按法定程序选举进村两委班子的,转正为村两委正式干部。
聘用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凡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
聘用干部可参加县镇有关培训。条件成熟的,若村“两委”干部空缺,可按条件和程序推选进入村“两委”班子。
(七)相关待遇。工资报酬比照村扶贫专干待遇发放,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四、工作监督
选聘工作由镇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杭埠镇村级后备干部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组电话:8035005;
监督组电话:89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