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依据

(一)《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19〕663号);

(三)《云南省“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四)《云南省 2020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

(五)《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上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材料的通知》;

(六)《文山州 2020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文农人居﹝2020﹞2 号);

(七)《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

二、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根据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安排和村庄规划“六个一批”的要求,从2020年9月起至2022年,全县须完成在云南省镇村规划管理系统中8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全县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全域管控,村庄规划编制率100%。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多规合一”,规划引领。二是坚持节约集约、保护优先。三是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四是坚持因村制宜、突出特色。五是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

(二)工作步骤。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2020年9月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5日)。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26日—2022年11月)。2020年9月26日—2020年11月,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干河乡碧云村、阿舍乡斗南村等10个试点村庄规划成果;2021年1月—2022年11月,借鉴试点模式和经验,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指导下,有序推进、务实规划、应编尽编,编制完成76个村庄规划成果。

3.成果验收阶段(2020年—2022年每年的11月初—12月底)。分三个批次:2020年11月初—12月底,按程序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10个试点村庄规划成果的审批、验收、备案、汇交、经验总结等工作;2021年11月初—12月底,按程序完成30个村庄规划成果的审批、验收、备案、汇交等工作;2022年11月初—12月底,按程序完成46个村庄规划成果的审批、验收、备案、汇交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协同推进。二是广泛宣传,把握导向。三是规范编制成果,做到好用、管用、实用。四是工作成果。五是规划审批及备案。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为强化对村庄规划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由李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技术保障。一是实行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驻乡(镇)人民政府入村编规划。二是充分利用和发挥第三方技术力量,提供技术审查保障。三是切实发挥县规委会专家组评审论证的智囊团指引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县规委会的统筹、指导及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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