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182号)要求,拟在全国遴选推介一批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向、具有创新价值、服务城乡基层、群众认可度高的高质量发展案例。为做好我区的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人民政府是申报典型案例的主体。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会同宣传、发展改革部门,积极指导本地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方案》要求,精心培育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梳理报送典型案例,并对本地区申报案例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地申报案例进行分类评议,并对部分案例进行实地调研、核查后,确定上报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推荐名单。
(三)原则上每个市推荐1个案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所在城市(来宾市、玉林市、防城港市、河池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可推荐2个案例。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邮箱:gxswc@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熙威,0771-5634114)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
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将共同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重在基层,分类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遴选推介一批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向、具有创新价值、服务城乡基层、群众认可度高的高质量发展案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引导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的新格局新风尚。
二、工作机制
(一)遴选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会同中央宣传部文改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组织实施,负责制定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遴选各环节工作。
(二)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宣传、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优秀典型案例,对基层创新实践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县级人民政府是申报典型案例的主体,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的前瞻性、方向性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实施项目抓手,总结有示范价值的创新性做法,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主题类别及内容
1.制度建设类
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或专项规划、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对当地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制度安排进行整体设计,形成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发展格局;或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机制、均等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县级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健全中国特色法人治理结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单项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具有示范价值的成果。
2.文化空间类
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突出“美”“好”“新”等特色,引领城乡文化空间建设,创新打造优质公共文化空间,包括基层文化空间、公共阅读空间、美丽乡村空间、商圈文化空间、跨界文化空间等,其建设和运营方式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
3.全民艺术普及类
依托全民艺术节庆、公益艺术培训、群众文化品牌活动、特殊群体服务、群众文艺精品创作、群众文艺团队建设等,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全民艺术普及模式,组织管理水平完善,品牌项目活动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达到较高水平。
4.全民阅读类
在加强阅读内容引领、创新全民阅读活动方式、培育城乡阅读品牌、推动全民阅读社群建设、加强特殊群体阅读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全民阅读推广模式,当地群众对全民阅读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达到较高水平。
5.乡村文化建设类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文化建设融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推进乡村文化治理、“艺术乡村”建设、乡镇影院建设、乡村民俗节庆等活动开展、乡土文化传承、乡村文艺团队建设、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验与成效。
6.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类
在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建设、公共文化大数据管理、全民阅读数字化服务、全民艺术普及数字化服务、数字文化品牌打造、数字文化新媒体运营等方面作出创新探索,在数字化平台建设、资源整合、服务应用、业态拓展等方面形成典型经验。
7.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类
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文化志愿服务、培育和管理文化类社会组织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经验,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8.其他类
除上述7个方面的案例外,其他有利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等方面的案例,均可参与遴选。
基本要求
1.申报主体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公共文化服务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显著成绩,形成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群众满意度高。
2.所报项目可围绕一个主题类别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进行申报,也可聚焦某一类别中单项制度、单项工作、单项品牌活动等进行申报。
3.当地党委、政府对所报项目高度重视,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
4.当地文化和旅游领域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或安全事故。
5.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经验总结等,案例标题醒目、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语言生动,字数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另附照片5张(单张大小1M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通知部署阶段(2021年9月)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会同中央宣传部文改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研究确定案例遴选标准,制定遴选工作方案,联合印发遴选通知,向各地部署遴选工作。
(二)培育推荐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6月)
各申报主体按照《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十四五”相关规划和遴选通知要求,培育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按程序进行申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宣传、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指导和支持,并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推荐不超过7个案例至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项目进行支持。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2年7月—9月)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会同中央宣传部文改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地申报案例进行分类评议,确定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名单。对部分案例进行实地调研、核查。
(四)宣传推广阶段(2022年10月—12月)
请入选案例申报单位提交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补充材料,汇编出版《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汇编》,供相关部门、地方和单位学习交流。结合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重要会议和重点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会同中央宣传部文改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联合发布案例汇编,进行案例文字和图片展览。在有关媒体宣传推广典型案例,重点包括案例评选结果发布、案例汇编及典型案例专题宣传、专家学者点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