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学习心得与体会5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枫桥经验”学习心得与体会5篇.doc(9页珍藏版)》请在新文库网上搜索。
1、“枫桥体验”学习体验第一章“枫桥经验”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其目标是“抓少人,保好治安”。最基本的是发动群众,通过推理和斗争制服敌人,用“一个不杀,最不抓”的内部政策来对付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暴露出来的地方性、富性、反性、坏性的分子。其要旨在于如何妥善处理和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随着国情的深刻变化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的核心没有变。依托“枫桥经验”,探索形成了“党建+网格治理”、“党建+市场理论”、“党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实践,共同治理、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在形成。“枫桥经验”源于公安工作。创新“网格化管理、集团化服务”模式,推行自治、法治、
2、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并不等同于社会保障综合治理,而是定位于基层,注重自治。通过灵活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加强“自治”,就是要充分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创新基层民主自治的方式方法;加强“法治”,就是善于运用治理思维谋划社会治理,善于运用法治为社会“筑底”、“设点止争”;加强“德治”,就是加强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达到“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枫桥经验”的重点是预防。重点运用“心理防御”手段防控社会风险,从以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三防”入手,建立健全以人防、物防、技防、心理防御为重点的“四防”社会风险防控体系防守。县(市
3、、区)探索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乡(街道)、村(社区)探索在综合管理中心建立心理服务室;在线岗位探索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网站,开通社会心理服务热线,实现定期减压与及时干预的有机结合。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不局限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不局限于政法综合治理领域的经验,但已成为新时期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经验。第2章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开创了“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交”的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形成了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搞好治安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对这一经验和做法作了重要批示。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强
4、调,要珍惜和推广“枫桥”经验。今天,“枫桥经验”在时代发展中被赋予了更加深刻的意义。在时代的进程中,它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现场解决矛盾、实现有效社会治理的基层经验,凸显了党的群众路线具有时代精神的智慧。“水可以载船,但也可以把船打翻。”。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时期的“枫桥经验”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如何将人们的期待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对比和结合。坚持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思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希望的问题,着力为人民群众想对策、解问题、抓落实,使人民群众有幸福感。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治理道路,坚持人民
5、主体地位,接受人民实践的“成果”,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和主动性,以制度化思维把握基层社会治理,在群众自治的基础上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让人民群众得到安全感。领导党的建设是新时期“枫桥经验”的重要保证。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可以说,党的建设在哪里考验我们的经验需要时间。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集体智慧的效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心、舒心。第三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上世纪60年代在探索社会治理模式中形成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自批示“各地
6、要仿效、试点、推进”,于是,枫桥经验成为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典型案例。表面上看,“枫桥经验”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但在更深层次上,却是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把社会治理的重点下放到基层的重要举措。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作为党员干部,新时期如何用“枫桥经验”解决人民矛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笔者认为,要始终做到“四心”。常怀为群众服务耐心。基层矛盾纠纷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利益诉求错综复杂。解决群众矛盾,党员干部要始终耐心地为群众服务。服务群众,就是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
7、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用群众的“耐心”换取群众的“真诚”。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主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常怀无私奉献的“热情”。从某种意义上说,“枫桥经验”也是对“雷锋精神”的发展和继承。“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全心全意、无私地为人民服务,是典型的集体主义。“枫桥经验”的思想还要求干部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集体力量解决基层矛盾,这也是一种集体主义,它认为二者在思想内涵上是相吻合的,它引导党员干部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时,要充满无私奉献的“热情”。永远要宽容和宽宏大量。”泰山不容土,故可大;江海不择小溪,故可深。”实践“枫桥经验”,要求党员干部始终有一颗宽容的“心”,使他们在
8、解决矛盾纠纷时能沉着冷静,具有战略眼光。宽容的“心”,要求党员干部放弃自身利益和长远利益,求同存异,引导群众用自己的实践正确面对矛盾纠纷,以退为进,以防为攻,在无形中化解矛盾纠纷。常怀定解决纠纷的“决心”。实践“枫桥经验”,就是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始终要有解决纠纷、制止纠纷的“决心”。基层矛盾往往涉及多方利益,背后的关系错综复杂。党员干部在解决这些矛盾时,必须拿出“不破楼兰,不还楼兰”的“决心”,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理顺关系,解决事务,做到就地解决。第四章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矛盾就地解决,
9、不移交”的思想。“少抓、好治安”的“凤桥经验”,为遭受自然灾害的新中国注入了强大的心理动因。“枫桥体验”坚持“不推不拉,一时一刻不帮”的原则。我们要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务实的作风,实行“村里出不来小事,镇上出不来大事,矛盾出不来,就地解决”的方针。帮助被释放的囚犯成为自给自足的工人。此外,还引入新的农民工管理模式,解决农民工的住房和子女入学问题。当时存在的许多社会问题都得到了解决。为此,毛泽东同志亲自批示:“各地要仿效,通过试点和推广。”。经过多年的洗礼,“枫桥经验”已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要自觉继承、发扬和发展“枫桥经验”。如果说“枫桥经验”的诞生是历史的选择,那么“枫桥经验”的延续它是
10、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宝。第五章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制度法规的约束和地方各级组织的有效监督。这是国家赋予法治社会党政机关的权利和责任,也是各级党员干部做好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必要手段。然而,在基层综合治理建设中,社会事务复杂,各种民生诉求各具特色。如何根据这些特点开展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不仅要依靠有关规定,还要学会综合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近年来,国家在基层治理中不断推广“枫桥经验”。这种现象不是陈词滥调,而是一种重视民意、加强“解题”、以身作则的推广措施。在“枫桥经验”中,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只有充分认识和掌握民情,有效凝聚和回应民情,形成干部群众共治共享、共同管理的良好局面,
11、才能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团结人民。这是贯彻群众路线的主要目的,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党在群众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功经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容易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种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最有效途径。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做好群众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学会感知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决策要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既能反映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又能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能反映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又能照顾一些人的特殊需要。要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解决问题,让群众的呼声得到回应,让政府的公信力稳步提高。“枫桥经验”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和时代的洗礼。各级党组织要在把握其本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在基层化解纠纷;在用好“经验”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划出干群联合治理的“同心圆”,推动综合治理不断发展,把和谐社会环境作为各级党组织学习“凤桥经验”的有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