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战疫,感谢有你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志愿服务社会组织:
自我县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志愿服务组织众志成城、齐心抗疫,涌现了一批无私奉献、担当作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全面总结我县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经验成果,进一步增强志愿服务行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拟开展“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宣传、推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团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及范围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共设“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2类表彰对象:集体表彰对象为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志愿者组织;个人表彰对象为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10个)
1. 组建时间1年(包括1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2.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在隔离点物资配送、核酸检测点秩序维护、防疫宣传、捐款捐物、“口罩行动”等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3. 在疫情防控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二)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30名)
参评对象需已加入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志愿者协会一年以上。
1. 在封控区、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无私奉献,服务时长累计达20小时以上的;
2.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奉献爱心,捐款捐物的;
3. 在疫情防控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评选及表彰办法
(一)申报阶段(2023年1月9日前)。
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直接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需撰写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事迹要求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及事迹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团县委电子邮箱。
(二)审核阶段(2023年1月10日-1月11日)。团县委、县文明办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定,并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评选出各类别先进典型。
(三)现场表彰(2023年1月13日前)。团县委、县文明办在全县2022年度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表彰大会上对评选出来的各类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集中表彰。
(四)宣传推广。团县委对评为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将在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公众交流平台上进行宣传,号召全社会向优秀志愿者集体和个人进行学习。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志愿者协会要将推选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
(二)选树典型。通过表彰,树立一批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以此推动各类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健康发展,实现志愿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公平公正。申报评选要严格标准、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申报、评选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各参选个人、集体需填写相应申报表(附后),于2023年1月9日前,将申报表(含纸质版两份、电子版)发至团县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慧娟;
电 话:0737—8218135;
邮箱:1712038689 @qq.com;
地址:县政府附属楼二楼2202室。
共青团桃江县委员会
桃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附件:
1. 2022年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报表
2. 2022年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1、2.doc
END
编 辑:姜 娟
一 审:文慧娟
二 审:龙建武
三 审:王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