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开展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机构)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对照基层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质量,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并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2020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快活动进度
各地要深刻认识基层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和质量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要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明确活动目标和工作任 务。同时,通过扎实开展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助力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2020年,各地要组织和动员辖区内所有基层机构对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标准和指南)开展自评自查, 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机构逐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 确定一个或若干个主题, 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护理管理、医院感染管 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基层机构能力建设。
二、 突出重点, 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对照标准和指南,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能力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基层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基层机构传染病筛查、防控和救治水平, 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应当规范设置 “ 三区两通道” 发热门诊。各地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 细化实化基层机构传染病防控、医院感染等评价要点,切实做好预检分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 不断提升基层传染病防控能力。
三、 规范流程, 创新活动形式
结合2019年活动开展情况, 我司组织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对活动申报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 4月起可登录使用。基层机构均应通过该系统开展自查自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要通过该系统开展复核。各地要严格把握复核标准,规范复核流程,现场复核的条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条,每组现场复核专家不超过6名, 切实为基层减负 。我司将加强数据监测,建立异常数据通报机制,对达到推荐或基本标准的基层机构结果认定只采用申报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并适时组织开展一致性评价。
四、 强化培训, 更好发挥专家作用
各地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开展复核、指导基层机构整改提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切实帮扶基层机构提升能力,改进质量 。省级和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专家管理,确保活动全过程公平公正 。省级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家队伍和基层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专家对标准和指南的掌握逐步实现同质化,确保基层机构准确把握能力提升的内涵,并将其内化于日常工作中 。鼓励各地加强专家之间、 基层机构 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互促互学 。
五、 统筹推进, 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鼓励各地创新活动形式,结合能力标准和实际工作开展评审评价,与本活动有机衔接。同时,要加强工作协同,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县城医共体和社区医 院建设,形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合力。要充分发挥县城医 共体“强基层”的作用,牵头医院要着力提升服务人口较多、 规模较大的基层机构医疗能力,力争尽快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同时帮扶其他基层机构逐步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原则上社区医院均应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
六、 加强宣传, 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各地要在2019年活动宣传的基础上, 再树立 一批基层机构的先进典型和标杆, 进选不同专题的经验措施, 尤其是疫情防控方面的典型做法, 并通过报纸、微信、微博等方式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措施进 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可继续向健康报社报送相关资料(登录,进入“聚焦基层,传播亮点”栏目),广泛宣传基层机构的典型做法。各地要结合实际, 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机构适时进行通报表扬,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在评优评先、 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的年度总结报告、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名单(名单样式见附件)报送我司。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也请及时反馈我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主编:王炜 主审:姚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