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随迁子女学校):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我区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近期,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学院师训部对学校准备的师训工作迎检材料做了抽样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校本培训赋分四表人员信息和“十三五”教师培训情况确认表不符、师训计划、总结相关信息和赋分四表内容不匹配等。故现对师训迎检资料做进一步要求和提示,请各学校根据要求进一步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一、“十三五”师训工作资料清单

1、“十三五”期间学校师训工作总结1份,2016年2月(2015学年第二学期)——2021年1月(包括2020学年寒假)。

2、“十三五”(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情况确认表,以本学期初报师训部后与人事科确认的表格信息为准。

3、五年内师训工作逐年计划和总结,2016年2月——2021年1月(包括2020学年寒假)。其中如涉及到师训人数、学分数据、培训主题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学时情况确认表、赋分四表相一致。

4、校级培训赋分四表,2016年2月——2021年1月(包括2020学年寒假)。

1)包含师德素养课程和实践体验课程。

2)教师名单以当年参训教师为准。

5、本学期师训工作计划以及本学期日常工作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文档内涉及到的所有时间注意匹配。

2、汇总表人数与上报人事科人数相符。过程中人数与当年实际人数相符。

3、教师专业发展过程性资料。如:培训课程申报表、讲义、教研组/备课组计划、小结、研讨记录、研修作业、交流材料、信息报道、成果等。

4、公办学校非编教师(含纳入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外籍教师)学时要求等同于在编教师。

编 号:教师培训部(通)2021-7

联系人:颜晓莉 39902111

嘉定区教育学院

2021.04.12

终审: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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