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浦江县下访,开创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先河。之后浦江县历届党委政府牢记嘱托,持之以恒抓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逐步成为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浦江信访工作也被中央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形成“浦江经验”,这一经验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更好为民服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浦江经验”价值内涵
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既是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作为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先进工作经验,“浦江经验”具有如下深刻内涵:
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在下访接访过程中,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回应,为人民群众寻求各种利益救济提供各项帮助,秉持的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践行的是为人民服务宗旨,巩固的是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领导干部在政策资源、部门协调、督促落实等方面优势,及时满足群众合理诉求,防止矛盾发生、冲突激化乃至极端事件发生,强化风险源头防控,有效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发展。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是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的表现,主动与人民群众拉近距离,可以更好解决矛盾纠纷,体现党的关怀温暖,同时也能准确掌握基层情况,使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更加符合社会治理实际需求。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示范引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走的是群众路线,反的是“四风”问题,为干部队伍改进工作作风作出示范引领。
二、准确把握“浦江经验”与检察工作内在联系
在思想理念上,新时代检察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强化监督履职,与“浦江经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一致。
在履职方式上,新时代检察工作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践行能动司法检察,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主动挖掘发现监督线索,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浦江经验”增强工作主动性的履职特点一致。
在目标追求上,新时代检察工作履行“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开展,发挥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与“浦江经验”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一致。
在效果体现上,新时代检察工作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与在全面问诊、协调各方基础上,从根子上解决矛盾、促进治理的“浦江经验”效果体现一致。
三、借鉴“浦江经验”推进检察为民服务实践路径
浦江检察机关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工作始终。
一是围绕保稳定保发展,构建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体系。对照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重大部署,找准切入点发力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检察服务到点到位出成效。按照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要求,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强化监督、促进和谐,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探索涉企案件治理新模式,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助力防范企业内部贪腐犯罪,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法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围绕强监督强作为,构建依法能动履职工作体系。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共建共享执法司法信息平台,构建大数据检察监督体系,实现“办理一案—监督一类—治理一片”效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健全与执法司法机关联络机制,把沟通协调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提高监督意见针对性、操作性,提升监督对象获得感。坚持增强法律监督公信,实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规范工作要求,推进监督过程结果公开,提高社会接受度、满意度。
三是围绕优服务优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持续推行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健全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加强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联动,推行检察官参与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规范运行乡镇检察官工作室,全面强化检察服务。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倾听收集民情民意,部署开展系列专项监督,回应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审查起诉阶段刑辩全覆盖,严格逮捕起诉标准,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
四是围绕抓党建抓业务,构建队伍能力提升工作体系。围绕提升政治能力,增强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健全政治学习制度,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在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提升监督能力,搭建各类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强化岗位实战练兵,常态化推进选派干部到党政、镇村、重点项目学习锻炼,全方位提高专业素能,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围绕提升治理能力,推行监督与服务一体办案模式,探索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理,通过增进内部协作、强化内外衔接,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同步解决案件中各类矛盾纠纷,提高监督促治理质效,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为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