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浙江省检察院枫桥经验教研组召开《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编审座谈会,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按照贾宇检察长关于学习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的指示,深入学习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五个坚持”要求,在各自岗位上落实纪念大会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
部分编审和编辑人员,结合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和《案例精选》一书的编审过程,从各自工作岗位出发,畅谈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解体会及感想,通过相互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认识,提升了在检察工作中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指出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精选》是近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这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十八大以来浙江经济社会、民主法治发展进步的脉络,也反映了浙江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看得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检察实践。
会议要求
省检察院枫桥经验教研组要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案例精选》,将学习《案例精选》作为贯彻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案例精选》进一步深化对“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的理解;要利用多渠道、多形式推广好、宣传好《案例精选》,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