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公务员工作推进会议

5月24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召开2021年度市公务员工作推进会议。会上,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志伟代表市法院对审判机关四类职级序列晋升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展示了法院干部工作最新成果,受到与会同志好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于嘉龙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经验交流

2020年以来,在佳木斯市委组织部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法院党组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单独序列管理工作实际,分批分类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

一是突出组织引领,确保职级晋升工作高位推进。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在充分了解工作基础、队伍结构、人员素质等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市法院队伍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提出了分年度实施、积累式推进、重点工作突破、整体均衡发展的渐进式发展思路,不断加快法院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进程。

二是提前谋划部署,确保职级晋升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指导意见,院党组责成政治部干部科超前谋划,提前部署,通过搞好政策解读、搞好思想发动、搞好预审工作,为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效能奠定基础。

三是严格把好“三关”,确保职级晋升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严把政治标准关、严把事前监督关、严把考核评价关,做到从严把握职级晋升工作的标准,确保人选推荐的高质量。

四是统筹分类施策,确保职级晋升工作全面覆盖。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市法院将单独序列改革与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落实保障员额法官评定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稳妥推进司法行政人员职务职级并行,扎实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职级设置管理,探索形成了富有法院特色的干部职级晋升“四大通道”。2020年以来,配合省法院、市委组织部晋升二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警长、三级调研员、三级高级法官助理3批次,共晋升7人。中院机关组织晋升四级高级法官、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四级高级书记员、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下职级7批次,共晋升95人次。提任科级领导职务14人。

各类人员职务职级晋升稳步开展以来,市法院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得到不断优化,最大限度激励干警在不同的岗位上履职尽责,为推动佳木斯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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