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讯17日上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赴省法院专题调研诉源治理工作。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实现诉讼增量明显下降、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省法院院长李占国参加。

王昌荣首先来到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案件受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信访接待等情况,对中心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王昌荣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分调裁审”机制作用,大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随后,王昌荣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汇报。王昌荣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围绕诉源治理做了大量工作,探索形成了“普陀模式”“龙山经验”等成功做法,建立完善了“诉调、检调、警调衔接”“大数据+人民调解”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等专项工作,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

王昌荣强调,加强诉源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题中之义,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迫切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要着眼源头防范,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着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加强源头化解,坚持“调解为先、诉讼断后”,加快探索建立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43模式”,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多元化解及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解决等机制,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要加强综合施策,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稳妥做好公益诉讼,通过层层把关、分层过滤,实现非诉讼解决机制与诉讼解决机制无缝对接、衔接顺畅,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凝聚治理合力,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王昌荣还慰问了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干警。朱晨、沈智深等陪同调研。何鑑伟、王祺国、王建、蒋建森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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