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悉内幕还赔钱,怎么做到的?
8月9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一则本月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象是一位业内知名的私募从业者——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远致富海”)前总经理程厚博。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证监局对程厚博内幕交易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泉华")、麦克奥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麦克奥迪")股票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此次内幕交易的信息也是涉及到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控制权。
有趣的是,作为内幕知情方,程厚博在知悉内幕的情况下,并没有盈利、反而在买卖股票的过程中亏损66.37万元。而且还被深圳市证监局处以100万元罚款。
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远致富海时任总经理程厚博,在知悉京泉华、麦克奥迪这两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执行了内幕交易。
2020年7月20日,京泉华实际控制人张某品、窦某月与睿德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睿德信”)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确定拟出售京泉华股份及控制权相关安排。
2020年9月9日前后,张某品、窦某月、睿德信开始接触控制权意向受让方远致富海。
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这段时间内,京泉华实际控制人张某品、窦某月,和远致富海时任总经理程厚博,完成了从接触、到尽职调查,最终在2020年10月14日,张某品、窦某月回访远致富海,确定由远致富海通过设立并购基金方式进行收购,远致富海开始尽职调查。
2020年12月7日,京泉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京泉华股权转让方与远致富海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深圳证监局信息显示,上述京泉华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控制权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所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0年7月20日形成,程厚博通过参与商谈等,不晚于2020年9月16日知悉内幕信息,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此外,2020年5月,远致富海获悉麦克奥迪实际控制人有意转让控制权。6月5日,程厚博与麦克奥迪方接触,请其转告麦克奥迪实际控制人,远致富海有收购意愿。
2020年6月11日,远致富海通过中间人将《远致富海合作意向》交给麦克奥迪董事会秘书李某,希望转交给麦克奥迪实际控制人陈某欣和主要股东授权代表杨某声,促使双方沟通控制权转让事宜。
6月18日,陈某欣、杨某声同意7月2日与程厚博等进行视频沟通,不晚于2020年7月1日上午,程厚博通过远致富海投资经理知悉该事项。
但与此同时,自2020年6月29日开始,麦克奥迪实际控制人同时也在与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亦庄控股”)商谈控制权转让事项。2020年12月19日,陈某欣、杨某声与亦庄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次日,麦克奥迪披露《关于公司主要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称麦克奥迪控股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和主要股东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与亦庄控股签署了《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和京泉华不同,虽然程厚博并没有获得麦克奥迪实际控制权。但上述公司控制权转让的内幕信息,是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形成,程厚博通过参与沟通商谈等,不晚于2020年7月1日上午知悉内幕信息,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赔了夫人又折兵
深圳证监局官网显示,本案内幕信息形成后,程厚博实际控制“张某某”证券账户(系国信证券账户,于2013年2月22日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于2020年10月16日~12月1日买入“京泉华”股票12.51万股,买入金额204.33万元;并于2020年7月1日~11月26日买入“麦克奥迪”股票61.60万股,买入金额573.89万元。2021年4月2日~16日,程厚博卖出全部“京泉华”“麦克奥迪”股票。
经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计算,程厚博涉嫌内幕交易“京泉华”“麦克奥迪”股票的违法所得分别为-483251.66元、-180449.14元,合计-663700.80元。
证监局官网信息显示,程厚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证监局决定:对程厚博处以100万元罚款。
换句话说,程厚博在此次交易过程中,不仅没有获利,反而连带罚款一起、亏损了166万元。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这6个月期间内,京泉华股价累计下挫23.47%;而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内,麦克奥迪股价累计下跌6.60%。作者:徐宇